作者kilid (psychedelico)
看板SHU_LawGrad
標題[轉錄] [針砭] 評死刑爭議三帖 ◎吳豪人
時間Mon Jun 7 02:09:41 2010
以下文章從ptt2的8A版轉錄而來
著色部分依照原本 F大對原文之標示
吳豪人老師的文章 請有興趣者可以閱讀
(可別以為是我寫的喔 也不代表我的想法 只是覺得這篇適合當作開頭來引戰)
(如果罵馬英九的部分可以更多一些就好了^_^ 不過這句爭議太大 還是隱藏起來 科科)
作者 Fitzwilliam (迷途) 看板 AAAAAAAA
標題 [針砭] 評死刑爭議三帖 ◎吳豪人
時間 Sun Jun 6 15:58:3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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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死刑爭議三帖
by P評催稿中心 on 2010/06/04
http://pnn.pts.org.tw/main/?p=2852
廢死聯盟拿著兩公約有何古怪,看出來了嗎?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0/06/P1050711-300x225.jpg
殺人者死,但也有例外
最近台灣社會殺聲震天,彷彿將近五年來未曾執行死刑所累積的民怨一時得到抒發,人神
共憤的兇殘之徒伏法,正義獲得最後勝利。嗯,了不起。
我們來談三個層次的殺人。第一種情形,死於八八風災或九二一地震,或者,和同學去海
邊戲水溺斃。
這些是天災,是老天殺人,以萬物為芻狗,沒辦法。儘管死者的父母家屬難
過得不得了。第二種情形,
被壞人陳進興殺了,恨死他!一定要把他殺掉。誰不讓我殺他
誰就是我的敵人!OK。到此為止都很合乎人性,也符合中華法系幾千年來的的「社會通
念」。第三種情形:那被蔣介石毛澤東屠殺的人呢?被李鵬楊白冰的戰車輾過的天安門的
學生呢?被江澤民拷打至死的法輪功信眾呢?被胡錦濤溫家寶屠殺的維吾爾與圖博的人民
呢?
喔,我們要往前看,要忘掉仇恨,否則就是反國家反政府,在鼓動族群對立!至少,
那也只好算是一場「天災」,因為對手來頭太大了。
殺人者沒什麼來頭,社會便毫不掩飾其痛恨之情;殺人者「此馬來頭大」,社會便噤聲不
語,呃,有時候還得大拍馬屁讚揚:殺得好。這才是台灣殺戮社會的歷史真相與現狀。
所以,
「殺人者死」的死刑邏輯,其實根本不是什麼顛撲不破的至理,而只是柿子挑軟的
吃,殺人者為平凡人者死,為國家機器者生,為混世魔王獨裁者聖。
殺殺人者勇,但也有例外
路人甲乙丙,李濤陳揮文,女士白冰冰,最近都反覆宣稱:主張廢除死刑的這些人,「只
替壞人講話,不顧被害人感受」。從這個論點延伸出來的指控還有:「廢死論者沽名釣譽
偽君子」,甚至「民意勝於國際潮流」。
勇哉斯言。這些指控其實都蠻嚴重的,何況把國際潮流當「姑息逆流」來抵抗,如果不是
出於義和團或蔣介石式的無知,那得要多大勇氣?嗯,了不起。
不過,如果追溯台灣戰後的歷史,「一個都不能留」和「一個都不能死」這兩方人馬,真
不知道誰比較勇?
不管在過去或現在,為了洗雪被集權政府認為是「壞人」而懲罰甚至處決的人的冤屈,挺
身而出的,是哪些人?是哪些人覺得被「壞人」殺害,非殺人償命討回公道不可;被毛澤
東或是蔣介石殺了,卻是天災?甚至覺得他們是民族救星?替陳進興立碑建廟兩方應該都
反對,可能夠容忍殺人魔王的狗屁「紀念堂」(而且還列為暫定古蹟!)的是哪一位啊?
放任兩岸殺人魔王的幫兇們,不但至今逍遙法外,不但仍然手握大權,還在媒體高談闊論
什麼「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庶民感情」的是誰?
在台灣搜尋歷史事件舊聞新聞,可沒有「金盾」「綠壩」從中作梗。
台灣社會每次當民主
人權被侵害的時候,出來捍衛國民權利的是哪些人?(例題一:誰曾經反對廢除黨禁報禁
萬年國會?例題二:誰反對總統直選全民有公投的權利?例題三:誰贊成「把共匪台獨黨
外三合一敵人通通槍斃」?)
隨便搜尋,就知道答案了。
這群真正的保守反動派,居然躲在「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
」背後,拋死囚的頭顱,灑自己的狗血,企圖一次就全部把人權團體污名化。勇喔?
張獻忠的邏輯/庶民的邏輯/奴才的邏輯
死刑存廢是個艱難的,全民道德決斷的問題──只有以此為基礎所做的討論,則不論贊成
與反對,對於社會都有向上提升的功能。但從總統府裡的馬先生,乃至於2100全民開幹的
名嘴宅神們,在這段日子裡的表現,卻矛盾得令上帝發笑:
因為這群人疼愛蔣介石毛澤東
江澤民胡錦濤,卻無法容忍「痛恨犯罪但疼惜生命」的廢除死刑論者。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矛盾?
因為他們的價值不一致,或者說根本沒什麼中心價值。坦白說他
們才是最膽怯偽善的人。像我就不覺得228是天災,我一定要追究到底,可是追究到底我
有沒有要把蔣介石殺掉,有沒有要把蔣介石的子子孫孫殺掉?沒有。
我要先知道真相,我
最後也許還是要寬容兇手,可是我要兇手道歉!
道歉才是寬容的真正開始。這是公民的邏輯。
白冰冰可以這麼恨陳進興,因為她知道還有比陳進興更高的力量可以抓他,而且他已經被
抓到了所以要他死。這是庶民的邏輯。
可是,萬一國家抓不到陳進興呢?萬一殺你的親人的兇手,不是陳進興而是國家呢?
(歷
史早就證明,以國家之名殺人的可能性最大,我們現在好像已經忘掉台灣解嚴也才不過二
十幾年前而已)。國家機器,或者希特勒秦始皇會說:「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善以報
天,殺殺殺殺殺殺殺」。喔,當然啦,
這裡的「天」可不是老天,而是天(王老)子,而
是政府。這是張獻忠的邏輯。
庶民邏輯遇上張獻忠邏輯的時候會發生什麼情況?成熟而有志氣的國家這時候就會出現公
民的邏輯。不成熟而且仍然野蠻的國家,就會出現奴才的邏輯。古典社會契約裡面最可怕
的就是:把犯罪者當成視為反市民,所以不是人,不能有市民的權利,所以呢,你是社會
公敵,就該死。法國大革命以後,太多的例子都是把政敵當作反革命份子或是人民公敵來
處刑的。現在中國不是這樣子嗎?2008年挺身抗暴的西藏一千多個人有哪個接受到公平的
審判,公開的審判?完全沒有,而且就被處刑了。
全世界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和團體幾乎全
都出來抗議了──這才是「國際潮流」「公民邏輯」的真諦。白冰冰女士你有露面嗎?「
犯罪被害人保護聯盟」或路人甲乙丙宅神ABC有發聲嗎?馬先生曾部長吳立委又在哪裡?
對大犯罪者不敢吭聲,看到「艋舺」那種被美化了的犯罪又很感動,然後對這種沒有止境
的、疲憊的日常生活裡的犯罪,就表現得很痛恨。
哼。奴才的邏輯。
(本文作者吳豪人 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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