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ay版的討論串 [討論] 目前確定是圈內人的藝人
有滿多不同的討論
不知道大家對此現象有何看法呢?
作者: doveman (水藍色,白色,紅色) 看板: SHU-Gender95
標題: 不知道大家對此有甚麼想法
時間: Sun Jan 7 16:50:58 2007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作者: doveman (水藍色,白色,紅色) 看板: gay
標題: Re: [討論] 目前確定是圈內人的藝人
時間: Sun Jan 7 15:37:00 2007
※ 引述《wowowg (DCT)》之銘言:
: ※ 引述《doveman (水藍色,白色,紅色)》之銘言:
: : 我想與 "事實"不符合 某個程度來說即是誹謗了
: 毀謗要"傷害名譽"才算。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我說doveman是帥哥,你覺得我在毀謗你還是稱讚你?
: 同樣的,把同性戀當負面,是自己心裡有鬼。
: 把指稱同性戀,扣上毀謗罪的帽子,
: 你要同性戀怎麼去污名?自己心裡面就矮人一截了。
我很同意您所說的 矮一截的說法
直接去挑戰"同性戀"是負面的價值
有其必要以及價值
但是...現實生活呢?
記得之前某位男明星因為被報導被 某男性企業家包養的新聞
當初他意圖提告
後來該家媒體出面道歉
才終了這事情
現實生活是如此啊
陳克華被威脅勒索的事件也是
勒索者認定社會文化價值不容"同性戀"
所以才會以此為勒索條件
關於誹謗的定義
就如同你所說的 傷害名譽 才算是誹謗
但是 傷害名譽 也有其文化差異的
所以我才說 與事實不符 "某個層面"算是誹謗
因為有可能在不知名的別處 帥 是負面意涵
或是根本沒有任何正面或是負面的意涵
只是個"字"罷了
這些都是放在社會結構下來看
當然個人也有其選擇權
但是我所觀察到的
不少喜歡同性者 遇結構的時候 認為自己是不正常的
甚至有人認為是病態的
要說這些人不接受"自己"也可以
但是"接受自己"還隱含著社會文化的價值
原來提到"誹謗"的文章 也有提到"社會"兩字
至於要如何解套?
那就別去指認誰是同性戀了
因為社會上的弱勢才會被指認
當指認不斷的發生
就如同您所說的
若當今 同性戀 被認為是時尚(某個層面來說,我覺得這樣的說法也是種污名)
這樣的"指認"過程 即表示 否定這句話
所以當我們不斷地去討論誰是同性戀的當下
某個程度也表示, 同性戀 是隱密,甚至是不被社會與個人認可的身分
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樣"幫忙"出櫃
不是只是表面 八卦與否 的問題
其實是種"自我弱勢化"的行為
以上是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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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5.182
※ 編輯: doveman 來自: 210.58.175.182 (01/07 15:44)
※ 編輯: doveman 來自: 210.58.175.182 (01/07 15:52)
1F:推 Emolas:我推不要再指認了。我也推同志不必時尚。 01/0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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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veman 來自: 210.58.175.182 (01/07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