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quila6 (~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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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感想] 淑娟
時間Fri Dec 18 20:54:04 2009
※ 引述《puppyvivi (我只是實習的巫婆)》之銘言:
: 我覺得麗君也很可憐吧
: 和她道歉被她罵
: 再和她道歉還是被她罵
: 說不敢和她搶名分又是被她痛罵一頓
: 麗君在眾人面前,鞠躬,請他回李家結果還是被她罵
: 說真的
: 如果我是李民中,我也會氣到去離婚
: 他到底想要怎樣也不說
: 就拼命的罵罵罵
: ※ 引述《kenshinwerra (moshi)》之銘言:
: : 有人覺得他演戲的樣子有點不自然嗎?
: : 那個眉頭,說話的方式,感覺舌頭也怪怪
: : 鼻孔都撐好大
: : 不過最討厭的還是他佔著茅坑不拉屎
麗君不可憐吧,淑娟會這麼番,應該跟他精神病有關吧,
而精神病也是被麗君逼出來的,況且麗君說她已經忍淑娟很久了,
並沒有吧,淑娟不是知道她懷孕後就被車撞然後被藏起來了,
一直到最近才出現,所以哪來吞忍淑娟很久之說,
麗君是第三者,會被原配罵很正常阿,雖然淑娟講話很機,
但是,他是受害者阿,況且有精神病的人原本就會因為小事而情緒不穩,
想要他讓步,用逼的反而會有反效果吧,
況且,憑甚麼第三者忍氣吞聲,就一定要人家原諒他,接受他,
不原諒他就是在找他麻煩,太本末倒置了吧,
不管淑娟再怎麼番,外遇的跟第三者都沒立場講任何話吧,
畢竟是作錯在先,不要再說甚麼不愛了就離婚這種話,
婚姻原本就不只是愛情,還有責任,
沒感情了並不能當成是外遇的藉口,
真心相愛也不能當成是破壞人家家庭的藉口,
所以麗君跟民中一點都不可憐,反而很爛,被罵是剛好而已
而淑娟雖然討厭,但是起碼他有立場,算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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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18.49
1F:→ thisbook:淑娟雖然討厭,但是起碼他有立場,算情有可原+1 12/18 20:55
2F:→ emil27:他生病前就這麼歡了阿= = ? 之前回憶畫面就很歡了 12/18 20:56
3F:推 chitakudo:最爛的是民中 讓兩個女人逗的要死 自己好像沒事 12/18 20:56
4F:推 okesasa:元配確實有立場 12/18 20:57
5F:推 thisbook:她被破壞家庭歡很正常...要是我 我也會生氣 而且我也會 12/18 21:00
6F:→ thisbook:讓外遇的人沒好日子過 XD 12/18 21:00
7F:推 okesasa:讓他死嗎!? XDD 12/18 21:01
8F:推 lovejw:討厭弟三者,也討厭罪魁禍首就是民中啦 12/18 21:03
9F:→ thisbook:不會...但錢一定會要...XDDD 不過錢本來就是我在管了 XDD 12/18 21:03
10F:推 qoqo:嗯 還是死的很慘 死狀悽慘... 12/18 21:04
11F:→ thisbook:我沒經驗 所以暫時不知道如何讓外遇的人沒好日子過 XD 12/18 21:05
12F:推 silvy:淑娟雖然討厭,但是起碼他有立場,算情有可原+1 12/18 21:18
13F:推 strawcc:外遇跟第三者一定要有報應的啊 12/18 21:30
14F:→ memalina:淑娟雖然討厭,但是起碼他有立場,算情有可原+1 12/18 21:41
15F:→ akirafan:娟雖然討厭,但是起碼他有立場,算情有可原+1 12/18 21:45
16F:推 onlybye: 淑娟雖然躁鬱,但是起碼他有立場,算情有可原+1 12/18 21:53
17F:→ maochou: 淑娟雖然討厭,但是起碼他有立場,算情有可原+1 12/18 23:05
18F:推 lisa00:推~"婚姻原本就不只是愛情" 12/19 05:09
19F:推 fly718:我不討厭淑娟,而且他也真的有立場。麗君才是應該閉嘴的人 12/19 08:03
20F:推 violadepp:其實想保護自己兒子的想法一點都沒錯吧 12/19 11:20
21F:→ violadepp:他維持這個名分的確可以相對保護自己的兒子權益 12/19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