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327 (ツキヨ)
看板SENIOR_BM
標題[板務] 不想退文= =
時間Fri Apr 26 19:20:41 2019
板規那條故意及過失之外不罰那條
我知道是抄刑法12條第一項
不過過失認定照14條第一項那個應注意並能注意
拿到板上根本沒用阿= =
在我看來每個都要論過失
不想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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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ttlebike: 這個板規在烏龍奶時代就有了,我猜用意是防止盜帳號 04/26 23:38
2F:→ littlebike: 然後被盜的那個要被處罰的狀況吧,我沒印象有用過 04/26 23:38
3F:推 holishing: 或許可以修修看XD 不然就換成類似自檢條款之類的 04/27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