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eph ( )
看板SCU_Talk
標題Re: 學生會之解釋
時間Wed Aug 20 03:55:22 2008
※ 引述《susa52 (相信與勇氣)》之銘言:
: 對於joseph學長的發言,我在此澄清。
:
: 我知道目前版上新生已有人問,學生會費到底要不要繳交?在體制上,「東吳大學
: 學生自治法規錄」中,是有義務繳交(東吳大學學生會組織規程第一章第三條,本會會
: 員由東吳大學全體學生組成;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會員有繳納會費之義務);但現實面
: 上,學校不可能強制徵收的結果,學生會經費越來越少,也越來越沒有能力舉辦活動。
根據東吳大學學生會組織規程第一第七條:會員有加入本會所屬組織、社團之權。
雖然說,學生會是由學生組成的,但是學生有「權利」選擇要不要加入吧?
如果
沒有加入學生會,那還會有繳交會費的「義務」嗎?
還是說,東吳大學學生會比較特別,強制每個人都必須成為會員?
這樣的話,我建議你們把法條修改,但能不能通過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且照這種邏輯來說挺可怕的,如果加入學生會是學生的義務、繳錢是學生的義務,
那今天學生會說要繳1000元、2000元,大家就得照繳不誤?
所以我認為,你引用法條有缺失,你只有說:
「學生會是學生組成的,學生會會員有繳交會費的義務。」
但是你並沒有說:「會員有加入本會所屬組織、社團之權。」
:
: 而我們五十二屆學生會也沒有將學生會費並入學校註冊單中,更沒有惡意欺騙學弟
: 妹必須繳交後才能完成註冊手續,學校連註冊都還沒有,您就篤定我們會這麼做嗎?
我是看到先前有新生PO,有收到學生會寄給他們的匯款單,
突然想到我大一的時候也是被類似手法「欺騙」,所以才決定要回文。
如果你們學生會寄給新生的匯款單上,寫明學生會會費的用途,
並且告知他們「這筆錢繳交與否是自行決定的」,
他們還會抱著一堆疑惑來PO版問大家嗎?
: 而您的印象是不正確的。學生會費在第一年繳交之後,未來四年(甚至有讀到五年六
: 年)你「完全擁有」學生會的一切權益。
趁著你PO文的空檔,我突然想到我2003年也跟學生會大吵一次過,
有興趣的人去 telnet://163.14.2.15 的SUSA板看看,
我引述一下#967篇該學生會會員當時對我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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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taigi (健康阿姆都) 看板 STclubSCU
標題 Re: 到底學生會費該不該繳???!
時間 Sat Oct 18 14:17:19 2003
你的問題是針對學生會發問,
本來我是不方便回答你的,
可是既然都這樣吵了,
我把我知道的回給你吧!
首先,你應該是想問學生會費的額度由誰決定吧?
每屆學生會的新任會長產生之後,
就會對學生議會提出下屆學生會費收取的額度,
然後由學生議會把關,而本屆仍然是決定收取五百元!
至於本屆學生會長當初提報要收多少,
恕我沒參與過該次大會,無法給予你答覆!
第二,關於你覺得學生會功能不彰等等,
或是把錢花在辦演唱會等等,
說實話是不公平的!
演唱會是每年幾乎都有,我只能說不喜歡的人就是不喜歡,
而且說句實話,辦每個活動,本來就無法滿足每個人!
學生會很盡力地去辦這樣的活動,回頭來被不喜歡或為反對而反對的人罵,
他們情何以堪?他們又是為誰辛苦為誰忙?
就以班級做例子,公關搞了聯誼ˋ班遊,結果被班上某些人公幹,
日後還有誰要來做事?
不聯誼ˋ不班遊是不會怎樣,那有活動讓大家參與是又會怎樣?
現在才開學多久,你就斷言學生會怎樣怎樣,或是辦的活動根本不值你交了五百元什麼的,
會不會有失公平?
會不會太不給他們機會?
那你會不會因為怕敵對政黨選上總統把國家搞壞,於是不繳稅?
不要說不繳好了,因為法律會制裁,可是學校裡面根本就無法處罰!
那問你會不會不想繳稅?會不會覺得繳了那麼多稅,
結果政府拿去辦什麼鬼活動,或是拿錢去貼外國的冷屁股等等?
如果你是大一,我希望你能給學生會一點信心,還有多一點耐心;
如果你是大二以上,請你捫心自問今年有沒有繳學生會費,再來想想有沒有資格說活動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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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最後一行喔,他問我說,「我大二以上,今年有沒有繳交學生會費!」
這是不是代表說,學生會費是每年都要繳交的呢?
還是說,規則怎麼改,都隨你們學生會高興呢?
:
: 為什麼只跟大一收費,就像我上述所言,大一繳交學生會費後,一直到畢業都可以
: 擁有權益,就新台幣五百元整。那大二大三大四何必還再收費?
我剛剛去看我望星的信件記錄,保留了當初的信件,才想起來當初是為何而吵。
當初我想參加東吳大學跟師範大學、台科大,三校合辦的演唱會,
但是因為我「該年」沒有繳交學生會費,所以我必須跟其他當初沒繳費的人一樣,
都要額外花一筆錢去買票,那我當初繳的學生會費跑去哪裡了?
當初繳學生會費得到的「四年都享有權益」的保證跑去哪了?
所以你會不會也覺得,我被當初那些學生會「欺騙」呢?
後來我就沒去那次的演唱會了。
:
: 我跟你保證,去年,也就是升大二這屆學生,並沒有繳交學生會費,因為五十一屆
: 學生會是補選出來,也就是代理身分,他們並沒有權利要求補收學生會費。
之前有人在我的文章推文說,之前停擺是因為會長副會長沒人要當?
沒人要當會長副會長,難道不會影響到學生會運作?難道不會影響到繳費學生的權益?
這樣學生會費繳了之後有什麼保證?誰能保證學生會不會倒?倒了之後錢怎麼辦?
會不會跟我當初遇到的情況一樣,保證掛在口上的,保證是之前幾屆說的,我們不承認?
: 而我們還在跟校方研擬,希望能夠補收這屆大二學生的學生會費,畢竟如果沒有人繳交
: ,那大二這屆的學生沒有半個人有資格使用學生會資源,以前從來沒有這種狀況,校方
: 跟我們都十分重視。
: 我相信您誤解整個學生會費收費方式了,不是因為你大一「被騙」繳了學生會費
: ,所以大二不肯繳,而是因為我們只有跟大一新生收費,也只有收這麼新台幣五百元,
: 然後整個大學生涯你都可以使用學生會資源。
: 再說,學生會絕對有透明財務報表,也有解釋學生會有做哪些事。
:
: http://www.scu.edu.tw/~ca101/
: 51屆因為是補選只維持基本功能。
: 我很好奇,您所說的A錢,是哪裡聽說的?如果您指的是東吳大學學生會A錢,我
: 必須請您提出證據,而非「總是會有人覺得」或「合理懷疑」。
想當初,我還去問我高中同學,問他們讀的大學學生會相關事情,
比方說,台北大學當時學生會費收1000,台灣大學收100,都非強制收取,
這我就有疑惑啦,為啥學校之間可以差異這麼大?
再來說說上面那個演唱會的事情。
演唱會之後,我也去看了該次演唱會的花費,提了些問題,但當時的學生會並沒有回應,
比方說,「數位相機12000*2」,請問是什麼廠牌的數位相機為啥不寫清楚?
該數位相機在該次演唱會之後,跑去哪裡了呢?(學生會帶回家?!)
比方說, S.H.E $80000
莫文蔚 100000
信樂團 90000
阿桑 10000
劉文聰 10000
Jason&黑人40000
-------
330000
而且就我得知,當年S.H.E.並沒有去演唱會,那八萬塊錢又跑去哪裡了呢?
比方說,「會長特支5000元,副會長特支6000元」,
這筆錢真的是相當的有趣,我也對學生議會核准感到相當佩服,
原來報帳報得這麼精準啊,5000、6000就給他這樣報上去了!!
或許你不知道那一屆的事情,當時你可能還在讀高中或國中,沒有關係,
我只是把當時的事情講出來,讓大家看看我對學生會的疑惑而已。
: 去年五十一屆學生會停擺原因並非財務透支,而是沒能推舉出會長副會長選舉,於是
: 停擺,直到學期中才補選。
:
: 如果還有疑問,仍然歡迎您的發問:)
剛剛我爬了SUSA板的文,過去似乎也有收過250元學生會費的紀錄,
那為什麼有人是用500元換四年的權益,有人卻可以用250元就可以得到相等權益呢?
非常感謝你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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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Though this universe I own , > > > > > > >
I possess not a thing ,
< < < < < < < for I cannot know the unknown < < < < < < <
if to the known I cl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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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11.164
1F:推 seazilicy:我記得每位學生是學生會當然會員,出處在哪有時間再找 08/20 07:02
2F:→ seazilicy:阿..出處就在你自己引的大學法第33條內 08/20 07:03
3F:推 asity:我不覺得收費可以用「自治法規」當作法源,在未加入社會 08/20 08:30
4F:→ asity:契約體前,不能用社會契約來要求加入 08/20 08:30
5F:→ asity:法源應該還是大學法33條,學生會「得」徵收,就是有權徵收 08/20 08:31
6F:→ asity:收費的權力是絕對存在的,這個沒有什麼好吵 08/20 08:31
7F:→ asity:只是「得」徵收不等於學生「必繳交」,學生作為自主行為者 08/20 08:32
8F:→ asity:確實也是可以不繳交的,你可以不交,但是沒必要質疑收費吧 08/20 08:32
9F:推 asity:我覺得根本的問題是:個體覺得學生會所能代表的公共性是否 08/20 08:36
10F:→ asity:必須存在。如果必須存在,那繳費就是出於個人利益之選擇 08/20 08:37
11F:→ asity:「公共事務」本就有損傷個別的利益而求更大的善的特質 08/20 08:38
12F:推 T0T:痾...可以噓黑人嗎? 08/20 13:31
13F:推 elfswordsman:那篇懶得回了,就算加入跟繳費都明訂為"義務",但這條 08/20 13:51
14F:→ elfswordsman:規矩其實已經違反了更高位的憲法與法律,頂多只是與行 08/20 13:52
15F:→ elfswordsman:政命令同等級而已,實在是很有欺負不懂人的味道.... 08/20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