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citknow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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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雙溪] 東吳春暖愉人節師生歌唱賽
時間Sat Apr 5 00:10:35 2008
96-2「東吳春暖愉人節師生交流互動」活動辦法
一、 活動對象:兩校區全體學生。
二、 活動時間:97年3月17日~ 6月13日。
三、 活動辦法
(一) 申請對象:學系、班級、導師(含種子導師)、教師
(二) 申請日期:第一階段:即日起至97/3/28(五)止 第二階段候補:97/4/7起~
(三) 申請辦法:填寫「活動申請表」,送心理諮商中心進行審核。
(四) 申請條件: 1. 以班/系為單位進行申請,每場活動參加人數至少10人以上。
2. 每學系累計最多申請2場次,在第一階段申請截止後,如仍有額度則開放其他欲增加申
請學系遞補。
3. 每場活動需至少一位以上之本校教師現場共同參加(含導師、任課老師…)
(五) 活動經費補助:
1. 補助活動項目包括: (1) 班遊活動:景點參訪、近郊遊憩等師生團體活動 (2) 競賽
活
動:運動、球類、棋藝、益智…等各式比賽 (3) 歡唱活動:師生同樂唱歌聯誼…等活動
(
4) 聚餐分享:導生聚餐、班會聚餐…等活動 (5) 交流座談:導生對話、生涯分享、
學習歷程座談…等活動 (6) 服務學習:透過服務他人,從中體驗學習等活動
2. 經費使用說明: (1) 每導生最高補助150元。 (2) 經費支用類別:包括「餐費」、「
點心費」、「門票」、「交通費」、「禮品費」、「書籍費」等。 (3) 經費支用限制:
餐
費部分每人最高80元,點心費每人最高50元,同時支用點心費與餐費時,活動時間至?
硐搮F4小時。 (4) 每項支出必須有可核銷之收據、發票。 (六) 注意事項 1. 活動申請
人
於活動結束後,須彙整活動成果及照片檔案,經導師或種子導師、系主任簽證後,連同簽
到表、回饋單、核銷單據(紙本)送心諮中心申請經費核發。(相關表件檔案格式由心諮
?
中葧ㄗ恁^。 2. 各班活動成果書相關表件由心諮中心彙整後,一式二份,一份心諮中心
留
存,一份供學系留存。 雙溪承辦人:林巧.電話:02-28819471
#7544e-mail:
iamyoung@sc
u.eud.tw城中承辦人:李明倩電話:02-23111531
#2392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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