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nna (團子翔翔)
看板SCU_LawFB
標題Re: [問題] 出事情了
時間Sat Oct 17 07:56:32 2009
※ 引述《pieceofpaper (機會是創造出來的)》之銘言:
: ※ 引述《kpnyao (=..=)》之銘言:
: : 法聯會成立了,但是關於大法盃的參賽資格對我們東吳很不利。
: : 東吳可能沒辦法參加各種大法盃賽了。請各位看一下會議記錄第四點
: : http://tlsu.wordpress.com/
: : 果然前朝遺毒,必需由你們承受了。
: .法聯會會員之資格認定,須為全國法律系所之一並繳交會費新台幣一千元整,
: 而領有法聯會頒予之會員證書。(關於授權書之制訂於下次會議中討論)
: 4.確定大法盃賽事由法聯會統一籌劃主辦並交由各校法律系學會承辦。
: 承辦或參與大法盃賽事之學校須為法聯會之會員。
: 如未參與法聯會之校系,無參與大法盃賽之資格!
: 5.請各系評估辦理大法盃賽之事項,下次開會將選出各項競賽之負責校系。
: 6.下次開會要確立章程,目前由顧問及總會長負責草擬。
剛拜了一下大神
95年大法盃決定由中正舉辦
好像是由第三屆法聯會開會討論發布
也就是說他們好像不知不覺存在好一陣子???
在PTT上的板好像是UnitedLaw
今年年初也有開過會議
保險起見,我是認為要跟他們接觸一下
不然等到對方出招,我們未必來得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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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0.239
※ 編輯: Runna 來自: 220.136.70.239 (10/17 07:57)
1F:推 abian31072:你們竟然敢在斗六贏球,你不知道雲林兄弟最多了嗎? 10/18 21:41
2F:→ Runna:樓上你今某聊 10/18 22:30
3F:→ Runna:周董都說先讓兩場的XD 10/18 22:32
4F:推 abian31072:很無聊阿,在現上那麼久都沒人講話! 10/18 22:40
5F:推 ernie0523:話 10/18 22:41
6F:推 abian31072:不然來討論柏元是如何發動政變,黃袍加身的吧~ 10/18 22:44
7F:推 ernie0523:他應該是一覺醒來就黃袍加身吧 10/18 22:47
8F:推 abian31072:陳橋兵變,到底是意外還是預謀? 10/18 22:53
9F:→ abian31072:李組長沒頭一皺,覺得這件事情並不單純~ 10/18 22:54
10F:推 gea01986:鎰仲學長 下星期友誼賽會到嗎? 10/18 22:58
11F:推 ernie0523:聽說有颱風 10/18 22:58
12F:推 abian31072:柏元你扯開話題了~ 10/18 23:01
13F:推 mark200190:abian31072:如果兄弟拿到總冠軍 我就會去 10/18 23:01
14F:推 OKLA760829:abian31072:如果兄弟拿到狀元籤 我就會去 10/18 23:11
15F:推 ccgas:abian31072:如果兄弟圍到獅巴 我就會去 10/18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