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eceofpaper (機會是創造出來的)
看板SCU_LawFB
標題Re: [問題] 出事情了
時間Sat Oct 17 00:58:35 2009
※ 引述《kpnyao (=..=)》之銘言:
: 法聯會成立了,但是關於大法盃的參賽資格對我們東吳很不利。
: 東吳可能沒辦法參加各種大法盃賽了。請各位看一下會議記錄第四點
: http://tlsu.wordpress.com/
: 果然前朝遺毒,必需由你們承受了。
.法聯會會員之資格認定,須為全國法律系所之一並繳交會費新台幣一千元整,
而領有法聯會頒予之會員證書。(關於授權書之制訂於下次會議中討論)
4.確定大法盃賽事由法聯會統一籌劃主辦並交由各校法律系學會承辦。
承辦或參與大法盃賽事之學校須為法聯會之會員。
如未參與法聯會之校系,無參與大法盃賽之資格!
5.請各系評估辦理大法盃賽之事項,下次開會將選出各項競賽之負責校系。
6.下次開會要確立章程,目前由顧問及總會長負責草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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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6.76
1F:推 abian31072:都還沒有章程,怎麼會是第五屆........ 10/17 01:00
2F:推 Runna:因為他們好像要砍掉重練吧 10/17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