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ykidnapper (中央處理單元)
看板RootsnShoots
標題Fw: [分享] 請大家注意ntu看板警察的轉文新規定
時間Fri Mar 16 00:34:49 2012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FLOA9G0 ]
作者: Hunton (勸世文退散!) 看板: NTU
標題: [分享] 請大家注意ntu看板警察的轉文新規定
時間: Tue Mar 6 11:20:14 2012
現在PTT的CP(cross-post 超貼)規定是轉五篇(包含五篇)就算CP,
如果你用分身轉文,請注意開VPN登入後才用。
現在PTT有個「看板警察」的新規定,會人工查同標題的文章,
如
果是同標題不同ID發的文,他們會去查該ID是否是同IP, 所以你
就算換ID,也要注意IP是否相同,發文時間能隔開更好。 就算你
是不同帳號用同ID發文(比如:都用台大公共IP), 也很可能會先
被開罰單與禁言,要再找申訴途徑,非常麻煩。
現在罰CP不是罰錢就了事,
你該周文章會被系統刪掉(不只是CP的
網宣被刪,你該周發的所有文章都會被刪掉)。
相關的看板是:
board-police PTT看板警察局
個人認為這個新改變未經宣導就上路十分不妥,刪除所有文章更是
不恰當的罰則。已經有很多同學自己為在沒有違反規定的狀況下轉
文,可去該板按"/"查詢自己的ID知道自己是否有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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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錄該板的CP違規檢舉規定:
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
者,屬 Cross-post 違規。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
一併計算、處分。
CP 違規之追訴期為最後一篇CP文發表後 14 日。
8.上站次數未滿 60 次即違反 CP 規定者,予以開處罰單後,砍除帳號處分。
9.上站滿 60 次,將依以下CP標準開處罰單:
05 ~ 9 篇:罰單一張。
10 ~ 19 篇:罰單二張。
20 ~ 29 篇:罰單三張。
依此類推。
若為分身帳號,或不同帳號但上線位置相同,則統一計算分別處罰。
例:不同之三帳號,共 CP 19 篇:三帳號各開處罰二張。
10.因 CP 遭本局開處罰單者,依系統設定,一律清除受罰帳號當周發表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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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書讀少了一點,卻很明事理。
除了取中「秀才」首佳那篇不足為訓外,
官司斷剖的並不差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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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00
1F:推 hayascully:感謝分享 03/06 11:34
2F:推 tw0517tw:CP問題都出現這麼久了大家還是不學乖xd 03/06 11:40
3F:推 dael0621:cutejoanna真的是NTU版的檢舉王 03/06 11:51
4F:推 a3225737:CP一直都有在抓阿 哪會沒宣導 03/06 13:24
5F:→ a3225737:是因為有人重複登入規避系統開單 只好出此下策不是嗎? 03/06 13:24
6F:推 afflic:現在用BBS的新生越來越少了,但網宣的限制卻越來越多了 = = 03/06 13:56
7F:推 ming1053:硬碟容量不夠了 前陣子剛刪除購買信箱上限 03/06 14:55
8F:推 tw0517tw:網宣限制一直存在好嗎= = 03/06 18:00
9F:推 Mosin:會刪除整週文章 這個罰則之前就有了嗎? 03/06 20:20
10F:推 blbl1823:覺得很誇張 為了擋小白結果擋到台大自己正常使用的學生 03/06 20:46
11F:推 Jasy:本來就不合理了 不過寫站規建議板也沒什麼用 03/06 22:55
12F:推 gj942l41l4:抓CP超煩= = 原來真的有人去購買信箱上限.... 03/06 23:17
13F:推 cowux:推 現在用BBS的新生越來越少了,但網宣的限制卻越來越多了 03/07 08:00
14F:推 afflic:不曉得這樣要大家怎麼宣傳 = = 03/07 11:56
15F:推 im100show:所以要發動全系或全年級一人一轉這樣 囧"> 03/07 12:18
16F:推 bill8124:刪整週文章很不合理 同意新生變少但網宣限制卻愈來愈多 03/08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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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sykidnapper (118.166.48.50), 時間: 03/16/2012 00: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