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tanes (龍的傳人)
看板JaneGoodall
標題[情報] 省電器!?
時間Sat Oct 27 21:25:18 2007
http://www.taipower.com.tw/
1. 近來市面販售所謂「省電器」,有部分業者廣告稱「經台灣電力公司認可」、「電力
公司營業處合法使用」,業已造成混淆視聽,嚴重誤導消費者之認知;另外也有一些商品
廣告對外誇稱其可大量節省電費並檢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財團法人
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之試驗報告號碼及專利證書
證號,亦使許多消費者深感困惑。
2. 由於台電公司非商品檢驗機構,因此無權認證核可任何廠牌的「省電器」;另經本公
司依用戶投訴廣告所列之試驗報告、專利證書號碼向前述單位查證結果,均表示所做試驗
或專利保護範圍,僅係絕緣電壓、絕緣電阻試驗或形狀外觀專利申請而已,均與省電功能
無關,甚或沒有省電效果。
3. 市面販售的功因型所謂「省電器」,其實不是真正的「省電器」,在展示時,通常以
未加改善電容器之馬達或日光燈當負載,再以電流表誇耀其可大量降低「用電」,其實並
未反映真正負載有效功率。由於有效功率經過一段時間的累積即成為有效電度 (KWH) ,
所以民眾應要求販賣者以經過認證過之瓦時表 (KWH表) 作為測量比較。一般家庭電器功
率因數平均來說已經很高,雖然「提高功率因數」可以「降低線路損失」,但無法減少用
電器具本身的電力消耗;另此類裝置多唯一固定容量之電容器,無法因應用電負載本身隨
時可能之變化而是當補償,在一般家庭屋內線路長度不長情況下,效果亦十分有限,使用
不當時可能還會造成安全顧慮。
4. 外界販售的另有電壓型所謂「省電器」,亦只是一個調降電壓的裝置,如果使用不當
可能會燒損旋轉類的器具(如馬達)或使照明器具亮度變暗而影響視力保健,亦即會犧牲
用電器具原有的功能或效果。
5. 甚至,有不肖業者藉安裝「省電器」的機會,同時在計費電表上動手腳,造成電表不
正常計量欺騙消費者,而構成竊電行為,用電人不僅須償付追償電費外,還得面對法律責
任,實際上得不償失。
6.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3.12.10以新聞稿及在該會網際網站(
http://www.ftc.gov.tw)上,鄭重呼籲網路業者勿刊登銷售「省電器」商品,公平會表
示,近來常收到民眾反映拍賣網站上有販賣「省電器」,並宣稱一般家庭用戶也能省電,
有欺騙消費者之嫌。針對「省電器」商品廣告宣稱有省電效果乙事,公平會曾處理類似個
案時,向相關專業機關徵詢意見,且該等專業機關俱表示所稱「省電器」多僅為一般電容
器或變壓器,涉有誇大省電效果,公平會並對該不實廣告業者予以處分。故為保障消費者
權益,公平會呼籲民眾勿受騙,並請網路購物平台業者勿再行刊登「省電器」商品之銷售
或拍賣廣告,以避免涉法。
7. 正確省電方式應從根本改善,將低效率耗電設備產品淘汰,改為高效率用電設備,例
如:選用高EER值之冷氣機、採用省電燈泡及具有電子式安定器之日光燈及使用具有節能
標章之電冰箱、除濕機、電視機、洗衣機及螢光燈管等用電器具(其相關資料詳網址:
http://www.energylabel.org.tw/),並養成良好用電習慣,隨手關掉不必要之電器。另
外,在本公司網站電力圖書館項下之省電錦囊 項目,亦有更多的節電技巧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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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了解,才會關心;唯有關心,才會行動;唯有行動,生命才有 希望 」
~~珍古德(Jane Good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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