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co1980 (時間如水銀落地)
看板Romances
標題[心得] 野火(上)
時間Thu Apr 3 11:44:16 2008
野火(上)看完了,很想說的感想就是:拜託,這是言小好嗎?
沒必要把自己做功課的資料都詳細寫出來吧!
有誰會想知道土地買賣轉移之類的清楚法律過程?
篇幅很多,這是重點!
而且也不是思想教材,讓鄭媛在那邊搞哲學論述之類的
有誰租言小是為了看這些的嗎?
就算有,筆法也不是這麼明顯的論戰來、論戰去
擺明就是賣弄“智識”(書中一直在說,不記得這名詞也很難)
夠了!
自己當老闆也不是這樣的啦!
我就不信其他作者這樣可以出書?
此外,第一印象就很韓劇的味,可能是主角取名的關係吧!
但是,劇情安排走向,也真是韓劇般的狗血橋段,讓人真是想也知道在玩啥把戲。
唉唉,實在想說,他該轉行去當編劇搞不好還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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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102.6
1F:推 aramaram:鄭媛的書我都要等全部出完再決定要不要看 04/03 12:29
2F:推 hotqiqi:別來無恙的女主角名字也取的很韓味= = 04/03 12:45
3F:推 GJER:身為老闆的自由度本來就比較大啊,這是不爭的事實 04/03 17:39
4F:推 windinin:推自己當老闆有無限自由,就像個人誌一樣XDDD 04/03 18:45
5F:推 shihling:說到賣弄知識,我前幾天也看了一本新書 04/03 18:49
6F:→ shihling:第一章呢,作者一直狂賣弄她從奇摩知識抄下來的"知識"XD 04/03 18:49
7F:→ meisterhaft:樓上說的是哪本呀? 我有看過那種很認真地查了離婚~ 04/03 18:53
8F:→ meisterhaft:心臟病等資訊的作品~可是最重要的領養法條卻沒查到XD 04/03 18:54
9F:推 shihling:m大你說的是收養人需大於被收養人20歲這點嗎? 04/03 19:08
10F:推 meisterhaft:對~那本的那個情節完全不符民法1073以下的要件~ 04/03 19:58
11F:推 GJER:樓上妳連哪一條都知道!?強! 04/04 00:28
13F:→ MakeTea:而且收養還要經過法院的認可才算成立,收養人沒大於被收養 04/04 10:08
14F:→ MakeTea:人20歲真的是沒查資料 04/04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