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moriHarumi (黑魔導)
看板Road
標題Re: [閒聊] 美國交通號誌佈設…
時間Fri Mar 12 09:02:22 2021
1F:推 ludoren: 這個還好啦,有些更醜的是放任廣告隨便亂掛,尤其是雲林不03/11 23:24
2F:→ ludoren: 曉得為何紅綠燈是警局養護的,反應被違法亂掛廣告都消極03/11 23:24
3F:→ ludoren: 甚至不去拆掉,不然就是交給公所或是環保局處理,然後責任03/11 23:24
4F:→ ludoren: 交給公所也沒有拆掉廣告照樣掛好掛滿03/11 23:25
直轄市有交通局,號誌基本上就是交通局的業務。不過目前在台灣,
還是有一些縣沒有交通單位,是由警察局負責號誌設置跟維護。除了雲林之外,
彰化目前也還是。有一些設交通(旅遊)處的縣市,才轉由交通(旅遊)處負責,
像新竹縣的交通旅遊處2011年才設置,在那之前號誌也是警察局的業務。
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廣告牌沒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
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規定,是由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以及鄉(鎮、市)公所為執行機關,所以廣告牌由環保局或公所拆才合乎規定。
題外話,其實對在政府機關上班的人來說,這不過就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他們對於這方面的重視跟積極程度,
當然不可能跟重視到會一直反映的民眾相比,因為重點是別犯法就好。所以,
我覺得只有「認真對待自己工作」的人,批評政府機關做事才有說服力。
有些人對特定事物積極執著,但對自己的工作一樣只是為了賺錢應付而已,
如果是學生,則是只為了拚ALL PASS而不是拚HIGH PASS。說真的,
那種人其實跟自己口中不積極用心的公務員相比,本質上沒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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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tyytt: 末段中肯 03/12 11:11
6F:推 zxcv800530: 跟公務機關交手太多年了,很多公務員基本的pass都做 03/12 11:49
7F:→ zxcv800530: 不到,擺爛到底 03/12 11:49
8F:→ Killercat: 因為太努力不小心是會犯法的 當然保飯碗優先 03/12 11:54
9F:噓 neon7134: 又是這種“你行你上”的想法 請問要求公務員依法做該做 03/12 12:04
10F:→ neon7134: 的事 跟民眾是否認真對待自己工作有什麼關係?不認真生 03/12 12:04
11F:→ neon7134: 活的民眾沒資格陳情? 03/12 12:04
12F:→ neon7134: 公務員為國家做事 他的工作就有公共事務的性質 不是你一 03/12 12:05
13F:→ neon7134: 句“只是一份工作”就能帶過的 03/12 12:06
14F:→ neon7134: 依照這個邏輯 是不是所有政府陳情網頁可以要求人民填上 03/12 12:08
15F:→ neon7134: 自己服務單位工時年薪來判斷陳情人是否認真看待自己工作 03/12 12:08
16F:→ neon7134: 然後來決定是否要認真處理這份陳情案? 03/12 12:08
把工作做好基本上跟你是不是做公共事務沒什關聯,就是一種態度。
你不認真看待自己的工作當然還是可以陳情,政府一樣要處理。不過說真的,
自己做不到的態度還想要求別人的態度,跟雙標仔沒有什麼兩樣。
再來說到公共事務好了,這裡是道路板,所以多數人只會看到交通的部分。
不過實務上,很多東西不是只有單一面向。好比要改道路路形如果要移樹,
一堆環保團體跟附近居民跳出來抱怨,鍵盤不用面對,但是政府要面對。
再來還有牽涉到電線跟管線佈設的問題,鍵盤不用面對,但是政府要面對。
鍵盤不用面對其他民眾跟民意代表的意見,但是政府要面對。簡單來說,
一件乍看之下是交通問題的案件,背後要協調的層面,可不是只有交通而已。
講直白一點,很多人都將「政府沒照自己的意思做」當成擺爛不積極處理,
然後很多人都「自以為」一般人的想法都跟自己差不多。不過現實是,
很多事情是妥協下的產物,所有政策都是各方角力跟協調之下產生的。
這個社會還沒有單純到,什麼事情都可以照著一個個體的意思走。
17F:噓 zxcv800530: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扯什麼,莫非閣下是..... 03/12 12:53
18F:→ PsMonkey: ㄜ... 問題是你不知道阿... 如果你不知道,不就等同在 03/12 13:07
19F:→ PsMonkey: 暗指陳情的人工作不認真... 03/12 13:08
20F:→ PsMonkey: 不過基本上我是同意你(的吐槽)的 XDDD 03/12 13:09
21F:→ PsMonkey: 不合自己的意思就罵政府的人實在太多了 [遠目] 03/12 13:10
政府機關當然不可以預設陳情人不認真工作,也不可以因為這樣就消極處理。
不過我是真心認為同理心多一點會比較好。
※ 編輯: OhmoriHarumi (210.69.99.253 臺灣), 03/12/2021 13:25:50
22F:噓 neon7134: 神邏輯 所以你覺得維護交通號誌使其功能正常 跟清除廢棄 03/12 15:56
23F:→ neon7134: 物廣告維持公物整潔 也是需要多方折衝妥協後才能做的事 03/12 15:56
24F:→ neon7134: 情哦? 03/12 15:56
25F:→ neon7134: 看到燈不亮路不平環境不潔治安不好 等問題 都要同理公務 03/12 15:58
26F:→ neon7134: 員為了處理這些問題要有各方妥協後才能做 所以沒事不要 03/12 15:58
27F:→ neon7134: 亂陳情 是這樣的意思嗎? 03/12 15:58
28F:推 canandmap: 沒事當然不要亂陳情啊,樓上在崩潰什麼? 03/17 13:10
29F:→ canandmap: 不然要學某個末尾數字ID亂陳情嗎? 03/17 13:11
30F:→ canandmap: 要陳情當然可以,但一般陳情人不知道相關業務的運作方 03/17 13:12
31F:→ canandmap: 式,還有現實層面的各種狀況,這也是很正常的 03/17 13:12
32F:→ canandmap: 所以讓陳情人一同參與會勘是最好的 03/17 13:13
33F:噓 zxcv800530: 樓上才在崩潰什麼,多數民眾誰沒事會亂陳情,就是公 03/17 15:16
34F:→ zxcv800530: 務體系迂腐成效不堪,積重難返,現在卻用一副你們不了 03/17 15:16
35F:→ zxcv800530: 解我們的生態,所以基本的燈亮路平水溝通也要多方運作 03/17 15:16
36F:→ zxcv800530: ? 03/17 15:16
37F:→ canandmap: 所以所有的陳情都是正當合理的嗎? 03/31 01:17
38F:→ canandmap: 還是像B大說的不合自己的意思就罵政府的人實在太多了? 03/31 01:18
39F:→ canandmap: 公務體系迂腐成效不堪,積重難返,就可以合理化無腦的 03/31 01:19
40F:→ canandmap: 陳情嗎?還是你可以列一下自己的陳情到底有多合理? 03/31 01:20
41F:→ canandmap: 基本的燈亮路平水溝通要多方協調不是多方運作 03/31 01:20
42F:推 canandmap: 這裡是民主國家,在公共事務上要處理不能只能照一個人 03/31 01:24
43F:→ canandmap: 的陳情走,否則這個人要路平,那個人要挖路埋光纖,另 03/31 01:24
44F:→ canandmap: 一個人拒絕噪音所以反對任何工程出現在道路,那誰說了 03/31 01:24
45F:→ canandmap: 算? 03/31 01:24
46F:→ canandmap: 不然你告訴我要怎麼統整所有陳情人的意見好了 03/31 01:25
47F:推 canandmap: 平常罵政治人物不下來親自體驗不食人間煙火,怎麼在網 03/31 01:31
48F:→ canandmap: 路上沒參與過會勘也沒在公家機關上過班就可以大聲起來 03/31 01:31
49F:→ canandmap: 了?那一日系列是做心酸的?公家機關的確有些扯後腿敗壞 03/31 01:31
50F:→ canandmap: 形象的人,但不代表你們可以雲公家機關預設立場並以偏 03/31 01:31
51F:→ canandmap: 概全 03/31 01:31
52F:推 canandmap: 不完全了解會勘的實際狀況就直喊迂腐成效不堪,那你陳 03/31 01:37
53F:→ canandmap: 情一堆增加對方工作量與會勘次數很合理嗎?這和那些沒事 03/31 01:37
54F:→ canandmap: 找事做的里長民代立委有什麼兩樣?在你拿出能讓我認為合 03/31 01:37
55F:→ canandmap: 理的陳情之前,你的推文我完全不予認同 03/31 01:37
56F:推 zxcv800530: 燈亮路平水溝通這種一翻兩瞪眼的事情需要什麼多方協 04/04 08:30
57F:→ zxcv800530: 調,不需要拿特例來支持你論點,然後掩飾多數公務員 04/04 08:31
58F:→ zxcv800530: 迂腐的事實,只能說閣下見識太少,多出社會看看吧 04/04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