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0whale (red whale)
看板Road
標題[問題] 加重違反停車再開及閃紅燈的罰款
時間Sun Jul 15 10:47:56 2018
台灣人別說「停車再開」標誌
連閃紅燈甚至紅燈都照闖不誤
為什麼交通法規都不對「停車再開」和閃紅燈停3~5秒祭出重罰?
在美國,Stop Sign 等同於一座號誌
在通過Stop Sign標誌或閃紅燈前若沒有停車再開會被重罰
然而,「停車再開」和閃紅燈在台灣根本沒有法律效益
自然也沒有人會去重視它
應該強制規定「停車再開」標誌和閃紅燈一定要停3~5秒才可通行
不遵守一律重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 (闖紅燈也罰3萬元以上)
否則台灣人根本沒在怕的
為何台灣從來都不重視這方面的處罰?
長期的漠視造成的交通亂象真的對用路人是一大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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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reedom2105: 推 07/15 11:50
2F:推 freeman371: 推 07/15 11:52
3F:推 StopSign5566: 推喔! 07/15 12:40
4F:推 hakkiene: 連個越線受罰都不能用科技執法反正開單就是搶錢 07/15 12:56
5F:→ e369585: 真的停了還會被叭 07/15 13:31
6F:推 aaronbest: 推 台灣不少交通事故跟從小巷衝出來有關 但不是重罰 07/15 14:16
7F:→ aaronbest: 而是頻繁罰才對 07/15 14:16
8F:推 ultratimes: 應該依總資產的比例去罰款這樣有錢人才會怕 07/15 14:17
9F:→ ultratimes: 當然對窮人而言可能會罰得很少,所以還是要設低標 07/15 14:17
10F:→ ultratimes: 例如闖紅燈罰10%總資產及年收10%,但不得低於X萬之類 07/15 14:18
11F:推 ultratimes: 還有所謂停車再開這四個字本身就是爭議啊 07/15 14:55
12F:→ ultratimes: 所謂的停車是指一定要完全停下,還是只要速度慢到足以 07/15 14:55
13F:→ ultratimes: 讓駕駛去注意左右即可?有時候停車也不是真的停 07/15 14:55
14F:→ ultratimes: 只是車速非常慢而已(時速表<5km之類的) 07/15 14:56
15F:推 GTR12534: 完全停下,注意左右的是減速通過 07/15 15:06
16F:推 Killercat: 其實真正該重罰的是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逼車或出事故 07/15 15:22
17F:→ Killercat: 左轉燈沒亮 猛叭前面的車的,停車再開結果後面撞上來的 07/15 15:22
18F:→ Killercat: 這種是目前台灣最大的亂源,連守法都不能安心守法 07/15 15:23
19F:推 hakkiene: 最簡單就是取消應注意而未注意 本來沒有路權就該負全責 07/15 15:44
20F:→ Cascadia: 在這之前得先檢討台灣stop sign設置地點,台北市通常隨 07/15 17:27
21F:→ Cascadia: 便貼在附近電桿、不夠明顯。 07/15 17:28
22F:→ Cascadia: 另外stop line的畫設地點也要檢討 目前經常視野不佳 07/15 17:33
23F:→ Cascadia: 機車 腳踏車是否也要全停,還是沒車時可以低速通車也值 07/15 17:36
24F:→ Cascadia: 得討論 07/15 17:36
25F:推 ultratimes: 要真的完全停下不一定比較安全啊 07/15 17:42
26F:→ ultratimes: 1.重踩剎車到完全停下 瞬間再重踩油門開走 07/15 17:43
27F:→ ultratimes: 2.沒有完全停下 輪胎還微微轉動 但有注意左右 07/15 17:43
28F:→ ultratimes: 所以車速5km以下應該可以視為完全停下了吧 07/15 17:44
29F:推 aaronbest: ultratimes 總資產?乾脆修法唯一死刑效果可能比較好 07/15 17:45
30F:→ aaronbest: 喔 呵呵 你罰我總資產 讓我去被槍斃還比較實在 對我來 07/15 17:45
31F:→ aaronbest: 說錢比我的命重要 07/15 17:45
32F:→ aaronbest: 還是一句老話 頻繁罰才是重點 不是重罰就有用 罰的輕 07/15 17:46
33F:→ aaronbest: 但頻繁罰還是很有效 07/15 17:46
34F:推 ultratimes: 如果罰你總資產比槍斃更痛,當然更要罰你總資產 07/15 17:51
35F:→ ultratimes: 槍斃對國庫沒有貢獻,但總資產有 07/15 17:51
36F:→ ultratimes: 槍斃還要國家浪費子彈,槍手還要增加心理陰影 07/15 17:52
37F:推 zh5301: 停下來是要你注意幹道來車 不是為了停而停 07/15 18:02
38F:→ zh5301: 基本上 轉彎處有影響視角的障礙物和違停車輛 都該一併處理 07/15 18:02
39F:→ XDylan: 沒人要你重踩煞車啊 為何不輕踩煞車至停止呢 07/15 18:31
40F:→ aaronbest: ultratimes 違反比例原則 謝謝 07/15 19:20
41F:→ aaronbest: 哪裡有心理陰影 政府公開招募搶手槍斃死刑犯 包准一堆 07/15 19:21
42F:→ aaronbest: 人很樂意當(包含我 07/15 19:21
43F:→ aaronbest: 浪費子彈錢可以收費啊 再怎樣也沒有被罰總資產痛XD 07/15 19:22
44F:推 aaronbest: 事實就是停車再開很重要 也可以大幅降低車禍發生 07/15 20:08
45F:→ Cascadia: 樓上也知道比例原則阿?? XDDD 07/15 23:42
46F:推 wilson0937: 逼逼逼 政府管太多 政府搶錢 07/16 07:16
47F:推 evanzxcv: Stop sign嚴格執法會增加巨量碳排放,有一好就沒二好 07/16 07:42
48F:推 akay08: 闖紅燈都沒罰那麼多了 07/16 23:03
49F:→ akay08: 華國的野蠻交通不知道要等到撞死哪個高官才有救 07/16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