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ijingman (台灣志願役軍人都是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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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原來高速公路速限110代表駕駛可以開到1 …
時間Sat Oct 31 09:50:27 2009
放寬十公里的原因,其他網友也說明了,也不再重複
但很多人還是有錯誤的觀念 以為速限50就可以開60
但車禍鑑定上會看行車紀錄器(不過都以大客車以上才有裝)
煞車痕,或由路口監視器來算你的時速
車禍地點若是速限50,然而車禍鑑定算出你的時速是55,你是有過失的
慢慢開還是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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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71.110
1F:→ aahome:車禍官司記著找律師,死的也可以說成活的XD (經驗談..) 10/31 12:33
2F:推 snowkyo:單憑那些東西 哪可能算的那麼精準 10/31 13:17
3F:→ snowkyo:律師喔 不一定有用 要看對方是誰 10/31 13:17
4F:→ snowkyo:對方有聲有勢 大律師團出動 你的律師只是小螞蟻 真的不騙 10/31 13:18
5F:→ snowkyo:你 甚至讓你律師沒辯護機會 10/31 13:18
6F:推 snowkyo:你說的鑑定 最多算出車速在哪個範圍 不可能那麼準的 10/31 13:23
7F:→ snowkyo:例如大約40~50之間之類的 10/31 13:23
8F:推 aahome:恩阿..找立委跟律師..輕輕鬆鬆解決XD 10/31 13:58
9F:→ aahome: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看誰有錢看誰後台比較硬..嘆 10/31 13:59
10F:→ aahome:肇事怕被關結果花了快千萬..嘖嘖 10/31 13:59
11F:推 brea:這個意思是指雖然寬限值內不會被開單 但是超過速限仍闖禍 10/31 15:21
12F:→ brea:還是算是有過失責任!? 這樣解讀對吧~~ 10/31 15:21
13F:→ JCC:不過蠻多車都快樂表 比真實速度快了10% 10/31 20:11
14F:噓 allanyeh:最好車禍鑑定會到55公里 守規矩 不要唬爛 12/28 08:25
15F:噓 wush:原post鐵定沒遇過車禍鑑定,最好會算出車禍的時速是55km/hr 01/31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