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sme21 (統一獅總冠軍)
看板Road
標題Re: [閒聊] 原來高速公路速限110代表駕駛可以開到1 …
時間Fri Oct 30 04:27:55 2009
關於速限寬限10公里這個問題,這是國道的標準是吧?!
想請問一下,省道或快速道路(如市民大道),夜間在開車,該路段(新生與林森中間)
速限40公里,但閃光乍現,同時間一旁有機車快我約10公里以上的速度飛過,不過我當時
的速度約41~42公里。 回頭看,是三腳架~ 糟!
網路上查到的都只知道是國道才有這個上修10公里,那除了國道以外的道路有嗎?
所以,是我被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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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210.251
1F:推 jizuo:41公里就超速了 10/30 05:14
2F:→ Chjung:原PO可以等看看會不會有罰單就知道了 10/30 07:21
3F:→ Chjung:另外寬限值不表示你就可以超速..只是怕你的表太快樂 10/30 07:21
4F:→ Chjung:或是儀器有誤差設定的..而且法規並沒有明文說有寬限值 10/30 07:23
5F:推 snowkyo:樓上 不是怕表太快樂 是怕表太痛苦 10/30 10:41
6F:→ metalfinally:快樂表當初也是防止人開太快才產生的... 10/30 12:02
7F:推 pointlin:市民大道那支連機車也照,所以搞不好不是你超速... 10/31 01:41
8F:→ terryyeh:即使閃光燈閃了被照....也不一定會接到罰單.... 11/02 12:38
9F:→ terryyeh:有一次我只開50經過一個限速60的路段被照....沒接到罰單 11/02 12:39
10F:→ terryyeh:而且如果被照的同時...有車在你旁邊...也不會收到罰單 11/02 12:39
11F:→ terryyeh:因為會沒法判定是誰觸發照相機的.... 11/02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