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in ( )
看板Road
標題Re: [新聞] 大型重機違規多 路權恐被收回
時間Tue Jul 15 22:05:07 2008
※ 引述《hilterp (微風狂狂吹)》之銘言:
: O大讓我想到幾年前的機車退出騎樓政策
: 結果痛苦的事誰?還是汽車族
: 本來機車在人行道上規劃出停車區,汽車可以做路邊臨停
: 硬是要機車退出騎樓,結果搞個機車灣,然後路邊停車格就都不見了
: 有人說:世界各國哪一國機車可以停人行道
在95年6月23日修改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3條以前
機車等同汽車 禁止在騎樓 人行道上停放
只是過去劣習加上警方怠忽
導致眾人把機車停放騎樓認為是正常的事情
以為機車停放騎樓是合法行為
即使修改法令以後
第90-3條
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
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
或標線另行規定機器腳踏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第3條 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
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所以還是不得任意停放騎樓
: 在台灣你什麼時候看到政府坐機車停車塔? 以台北來講,除了峨眉停車場以外
: 大多都是在路邊隨變劃幾個格子敷衍一下,停車品質又差,這能不亂停嗎?
全臺北騎樓巷道人行道淨空機車
機車收費比照汽車 採用累進收費
你看會不會生出一堆機車停車場
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錢生意沒人做
有利可圖才能吸引業者進場
很明顯就是機車停車場利益還不明顯
所以業者不敢進場開發機車停車場這塊大餅
只敢做汽車收費停車場這個確定有利可圖的業務
: 所以民眾的開車習慣差是因還是果?
: 政府沒有做好機車路外停車的措施,導致民眾騎車喜歡door to door
: 我認為政府要負很大的責任
畫紅線告訴你不能停
也是解決停車問題方式
為啥只有提高停車供給才是解決停車問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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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7.110
※ 編輯: sayin 來自: 118.160.177.110 (07/15 22:06)
1F:推 orzmaster:買車請附車為證明 07/15 22:07
2F:→ orzmaster:提高駕照門檻,減少車輛~噗 07/15 22:08
3F:推 dorbeetle:樓上的我支持XD 不過這在台北市應該很痛苦 南部應該沒差 07/15 22:11
4F:→ orzmaster:看錯...噗 07/15 22:11
5F:推 wangrs:全台灣超過一千萬輛機車,如果都要車位那就天下大亂了, 07/15 23:02
6F:→ wangrs:如果這樣實施,政府一定被罵翻,官員也別幹了,下台一鞠躬! 07/15 23:04
7F:推 F800ST:推一二樓 07/15 23:35
8F:推 orzmaster:那再說清楚一點,買"新"車請附車位證明,甘一千萬啥事? 07/15 23:36
9F:→ orzmaster:因為我說的是汽機車減量的方式(提高門檻方法之一) 07/15 23:38
10F:→ orzmaster:所以跟路邊停車位關係沒那麼直接 07/15 23:38
11F:→ sayin:學新加坡競標車牌更好 還可以給政府大把鈔票 07/15 23:51
12F:推 fcbih350:東京好像買汽車要有車位證明的樣子 07/15 23:55
13F:→ sayin:在台灣 使用執照上面是停車空間 結果拿去當店面 也沒在查 07/15 23:56
14F:→ sayin:要這種車位證明有什麼用 除非學日本 車子通通停到外面停車場 07/15 23:57
15F:→ sayin:這樣的車位證明才有用 07/15 23:57
16F:→ fcbih350:所以說台灣的執法面...太弱了 07/16 00:00
17F:→ fcbih350:很多都是有人盯或檢舉,才會去查或做做樣子 07/16 00:01
18F:→ orzmaster:大樓車位的空間進去是游泳池、健身房的比比皆是 07/16 00:04
19F:推 Ankh:日本的車位證明是帶有抑制高排氣量汽車意為的,因為600cc以下 07/16 00:05
20F:→ Ankh:小車不須車位.600小車在日本其實等同台灣的機車. 07/16 00:06
21F:→ Ankh:主要是短程的私人運具. 07/16 00:08
22F:推 sziwu:台灣執法面為什麼差,很簡單,因為政府的大眾運輸搞得爛,自 07/16 08:10
23F:→ sziwu:然沒那本事(臉皮)去學日本/新加坡執行那麼多限制政策.... 07/16 08:11
24F:→ sayin:執法跟交通規劃是不同單位 不同隸屬 這樣說有點牽強 不如說 07/16 17:56
25F:→ sayin:警力不足 無法進行大規模的交通執法作業 07/16 17:57
26F:推 owenx:樓上可以看看每次交通大執法之後政府和警察都被罵的要死XD 07/16 23:18
27F:推 fcbih350:民眾:警察搶錢!!! 民代:執法地點選擇有問題!!! 07/16 23:23
28F:→ orea2005:可是小於600cc的K-car也沒有禁止上高速公路.... 07/18 16:54
29F:推 applejone:因為K-car 是car阿 有四個輪子 有鐵皮包覆 多安全阿 07/18 18:48
30F:→ jyunwei:在鄉下買車然後牽去大城市用還是一樣擠 08/04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