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enopierre (皮耶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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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自由] 積欠ETC過路費逾360元 強制執行
時間Sat May 19 11:00:44 2007
積欠ETC過路費逾360元 強制執行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在ETC車道欠繳三百六十元過路費,你會遭
強制執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開通一年多,每月誤闖車輛均在八、
九千輛,其中約兩成是不願補繳、疑似故意闖越者,除了警方持續開罰,
高公局依執行成本計算,決定將超過三百六十元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
行,必要時可查扣當事人薪水及不動產。
以小型車而言,每次通行費四十元,民眾如果欠費達三百六十元,等於誤
闖ETC車道九次,未來此一措施實施後,民眾一旦遭強制執行,就意味
著除了這九次通行費,還有九次誤闖罰鍰、九次逾期逃費罰鍰,累計罰鍰
、欠費將達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元,為了荷包,民眾經過收費站一定要小心
。
ETC去年二月開通至今,使用率在本月三日首度突破二十%大關,目前
已達廿一點二三%,但誤闖人數也居高不下,平均每天都有二百五十至三
百輛次車輛誤闖,去年十月誤闖輛次甚至高達九千七百餘輛。
根據規定,誤闖ETC車道的車輛須在次月十二日前補繳通行費,並繳交
誤闖車道的六百元罰鍰,如果逾期,則將遭加罰三千元逃費罰鍰;而這些
誤闖車輛經警方與高公局催繳,約八成會依規定繳交罰鍰並補繳通行費,
將近兩成則是經多次催繳仍不願繳款、疑似故意闖越者。
此外,粗心的民眾也所在多有,高公局發現,有不少民眾在發現誤闖或收
到告發單後,會依規定在期限前繳交六百元罰鍰,但卻忘了補繳四十元通
行費,導致補繳期限超過後,還得加罰三千元逃費罰鍰。
高公局業務組長吳木富表示,未來只要累計欠費超過三百六十元,高公局
就會將違規者移送強制執行,由於一般收費車道並無電腦設備,無法在短
時間內完成追蹤與統計,欠費達三百六十元就移送強制執行的做法,目前
僅會在ETC車道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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