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owsides (窗邊)
看板Rent_apart
標題[問題] 一度電5.5元??
時間Wed Nov 16 16:02:02 2011
「每度5.5元」看到這幾個字我們都傻眼了....
http://ppt.cc/DW-K
租屋契約上並沒有明確規定一度電要收多少錢,
當初房東口頭上表示,每一層樓都有裝電錶,
所以電費按照台電規定的電費計算方式徵收,
其餘的公用電費及基本電費則由他自行吸收。
http://ppt.cc/tNrP
看在是某家粉圓連鎖加盟店的經營者,
就沒有要求他要在契約上白紙黑字寫清楚,
畢竟在商場上是講求誠信的,沒想到...
帳單上顯示用共了40+2071=2111度電
流動電費為7464.7,平均每度為3.54
怎麼會收到每度5.5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樓下2F用共了740度在加上3F的940度
1680x5.5=9240 超過台電徵收的電費,這還不包含4F的電費
由於4F是房東的員工,所以房租及電費直接從薪水裡扣除。
打電話給房東說明電費徵收不合理時,
房東則表示:「幹嘛要算得那麼仔細,那你朋友來借住這裡,
每個月是不是應該跟你們多收個一千塊的瓦斯跟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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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75.150
1F:推 jasonyun:合約上沒載明電費收費標準就會有爭議,5.5元也太超過了.. 11/16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