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Dong (白色男孩)
看板Rent_apart
標題[公告] shinny123 水桶一個月!
時間Fri Jul 29 21:25:15 2011
經查照,貴板友於公寓板之發文:
已於
18059 7/23 - □ 板規五,再犯水桶一個月!by li <shinny123>
又於
18273 7/29 shinny123 □ [無/台北/新店] 4房2廳4衛 台北新店林園獨立別 …
文中又在註明
租金(月):每月租金4000, 5500, 6500, 7000元 共23,000元 (視房間大小而定)
違反板規
5.
禁止徵求套房、雅房、室友,亦禁止套房、雅房、辦公室分租
《違者刪文不另行通知,再犯水桶一個月,再犯水桶三個月。》
a.這裡是公寓出租板,所以套房、雅房、室友、分租,不符合板旨!
禁止徵求及出租套房、雅房、室友等等文章,若有此類需求,
請移駕套房Rent_tao板、
雅房Rent_ya板。
b.若
文章中有寫出任一間房間之單間價格,視為要分租套房、雅房處理。
因此,判處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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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8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