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aruko (誰來陪陪我阿)
看板Taipei_dep
標題[問題] 請問一下大家!!!!!
時間Mon Apr 19 00:03:46 2004
請問一下
我的租約還沒到期
但是我要搬走了
晚上的時候跟房東說
房東說要一個月之前就先說
不然 要補繳錢
但是我簽約的時候還沒有滿20歲
那這樣的話
契約還具有法律效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11.196
1F:→ pococurante:但房東要求蠻正常的 通常都會這樣吧~ 推 218.184.132.79 04/19
2F:→ Line2468:你簽約時雖未滿20,但滿之後又有持續繳錢 推 61.228.115.14 04/19
3F:→ Line2468:這就表示你成年且又認同契約內容~~死心吧 推 61.228.115.14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