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cchoutw ()
看板RedSox
標題[囧囧]紅襪強打歐提茲懶於簽名 被行銷公司控告
時間Tue Jul 24 23:38:36 200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24/1/hpny.html
美國職棒波士頓紅襪隊的強打歐提茲,因為替球迷簽名不夠勤快,而被一家運動行銷公司
控告。
史坦那運動行銷公司,上個禮拜到紐約地院按鈴申告,控告歐提茲沒有充分履行合約義務
,他好幾次缺席史坦那公司安排的簽名會,沒有達到合約規定的簽名配額。
據了解,歐提茲2004年和史坦那公司簽約,合約規定他必須配合行銷活動,提供八千個簽
名紀念品做廣告行銷之用,另外他還得參加四次兩小時長的簽名活動,歐提斯沒有確實履
行合約,行銷公司不甘損失,要向他索賠一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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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你他X的再給我亂判試試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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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門子的飄移好球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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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73.124
1F:→ delhouse:合約應載明麻州法院才能行使管轄權才對 07/24 23:52
2F:推 COWBOY2:XDD老爹囧了 07/24 23:56
3F:推 Geel:都已經身體不適了還要他簽喔?XD 07/25 01:40
4F:推 knives:簽個名是需要多大的力氣,我看你們是沒拿到簽名才在護航 07/25 07:44
5F:推 hsupigskin:沒跟著起鬨罵人就是護航喔? 07/25 08:42
6F:→ noctem:要罰寫姓名八千次。一般人也蠻難想像的吧.. 07/25 09:52
7F:推 ymoool:那是他的工作吧 要簽這個合約賺這個錢 罰寫也是應該 07/25 10:40
8F:→ finaltrial:XDDDDDDDDD 07/25 11:05
9F:推 greeceking:優質球迷又出現摟~ 07/25 12:10
10F:推 BenStock:優質球迷又出現摟~不就是在基版罵襪迷的嗎? 07/25 12:25
11F:推 DoMoe:這種文章都可以引出優質球迷,真是開了眼界XD 07/25 14:01
12F:推 amyer:王迷:不要一直消費王建民,他的工作只是投球 07/25 18:48
13F:推 YFL12:我是路人 個人淺見是當初合約怎麼簽 就怎麼做 既然雙方 07/25 22:29
14F:推 YFL12:發生歧見 就只能循法律途徑解決了 07/25 22:33
15F:推 david1110:他既然簽了約,當然就要履行,怎可反悔?雖然我是基迷, 07/29 10:23
16F:→ david1110:可是也是以公正的標準來看,如果Jeter或A-Rod也這樣我也 07/29 10:25
17F:→ david1110:會說同樣的話的 07/29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