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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板規追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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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1/19/2026 19:12:52 Mon
◆ 票選題目描述:
投票時間: 自本公告時間起算7日 (2026/1/19 19:15:00)
投票方式: 簡單多數
投票資格: 登入100次以上(同本板推發文資格)
欲增修之條文: 第32條1項與2項、第45條2項
修正前
32條 1 禁止人身攻擊、針對特定板友糾纏式發(回)文或推文
2 前項禁止之人身攻擊,不限於板友,尚包括影視從業人員。
但針對板友之行為,須經一方檢舉方成案。
45條 本板規自2026年1月1日0000起施行。
修正後
32條 1 禁止人身攻擊、猥褻、騷擾、針對特定板友糾纏式發(回)文或推文
2 前項禁止之事項,不限於板友,尚包括針對影視從業人員。
但針對板友之行為,須經一方檢舉方成案。
45條 1 本板規自2026年1月1日0000起施行。
2 本板規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投票結果:(共有 1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 13 票 100.00% 100.00%
不同意 0 票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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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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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13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