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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鐵路警李承翰遭刺死案 鄭嫌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時間Thu Apr 30 10:57:5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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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mkimkimkim (高雄吳慷仁)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鐵路警李承翰遭刺死案 鄭嫌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時間: Thu Apr 30 10:23:50 2020
鐵路警李承翰遭刺死案 鄭嫌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2020-04-30 10:12 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嘉義市即時報導檢察官
鐵路警李承翰被刺死案今天宣判,鄭姓嫌犯無罪丶強制就醫5年。記者卜敏正/翻攝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李承翰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鄭嫌無罪丶應入相當處
所強制就醫5年,法官認為鄭罹患精神疾病,依刑事訴訟法316條規定撤銷羈押,得命具保丶
責付或限制住居。
鄭表示,想交保但要找錢,律師表示鄭家庭狀況不好建議給較低金額具保;檢察官建議交保
金10萬,鄭也同意。但合議庭最後裁定,保證金50萬元為適當,上訴前若未交保將移送台南
高分院。
李承翰父親李增文每次開庭都到場,今天聽到審判長卓春慧宣告,他不發一語。
李增文上月底結辯曾說,希望法官伸張正義,還家屬公道,也認為被告精神鑑定,時間過於
倉促、不夠客觀;並直言雖希望鄭嫌判死刑,但聯合國和國際公約都規範,有精神疾病不能
判死刑,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他可接受。
公訴檢察官劉達鴻上月底一審結辯表示,鄭男的確罹患思覺失調症,但他認為被告犯案當時
,還具有控制及辨識力,雖然部分行為受妄想影響,但主張鄭男是因憤怒殺人,仍有辨識丶
控制力,建請法官判無期徒刑。
鄭男律師主張,鄭案發前已有明顯被害妄想症狀,犯案前受到刺激、對空氣謾罵,有幻想、
幻聽症狀;身心科醫師作證也認為,鄭是思覺失調症患者,當時行為受妄想和幻聽影響,攻
擊時已喪失辨識能力,並喪失部分控制力。
鄭男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因補票問題與列車長衝突,鐵路警察嘉義派出所員警李承翰處理
時,遭鄭男以尖刀刺傷送醫不治。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依殺人罪嫌起訴,鄭男於去年8月29日
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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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inystudio: 不可質疑法官的專業 04/30 11:00
2F:推 set852064: 小英司改政績卓著,網讚爆 04/30 11:03
3F:推 vhygdih: 如果警察這樣還不罷工真的不要說看不起警察, 尊嚴靠自己 04/30 11:08
4F:→ vhygdih: 爭取 04/30 11:08
5F:推 ltyintw: 小英政績+1 04/30 11:18
6F:推 bking: … 04/30 11:22
7F:→ boy11221518: 那位suit大看了心理會怎麼想呢? 04/30 11:23
8F:推 crazy203: 把破洞補成黑洞了呵呵 04/30 11:28
9F:推 wujet09100: 有罪因為防衛過當 04/30 11:30
10F:推 wujet09100: 有罪因為防衛過當 04/30 11:31
11F:推 wattswatts: [問卦] 到底有多少該死刑沒判死的案件? 04/30 11:36
13F:推 wattswatts: 最高院認為:兩公約是敦促非強制/精神障礙害5命仍判 04/30 11:38
14F:→ wattswatts: 死 04/30 11:38
18F:推 wujet09100: 有罪因為防衛過當 04/30 11:40
19F:→ wujet09100: 沒醉因為精神病 04/30 11:41
20F:→ wujet09100: 抱歉APP秀逗重複 04/30 11:42
21F:噓 herger: 這樣也叫政績+1喔?蔡英文是有去指導他怎麼判? 04/30 11:46
22F:推 wattswatts: 啊 不是選前要司法改革?怎麼越改越亂! 04/30 11:59
23F:推 ayuhb: 去當職業殺手了啊,反正神經病無敵啊 04/30 11:59
24F:→ darvish072: 呵呵呵呵呵 04/30 12:01
25F:推 R101: 看到小英政績+1還以為還在八卦板,不過現在我大民進黨執政 04/30 12:08
26F:→ R101: 不會有覺青去幫忙抗議的。就接受判決吧 04/30 12:08
27F:推 WongTakashi: 歐盟人權憲兵隊表示欣慰 04/30 12:11
28F:推 fbiciamib123: 再判死 小英口罩歐盟就白捐了懂嗎 04/30 12:15
29F:推 wattswatts: 忘了 民進黨也是支持廢死的喔 酒駕修法半套 財團農 04/30 12:18
30F:→ wattswatts: 地種工廠 國土法 勞基法修惡無異議通過 選後過半 台 04/30 12:18
31F:→ wattswatts: 獨正名 疑有這回事? 04/30 12:18
33F:推 purpleboy01: 有什麼問題嗎 04/30 12:32
34F:→ purpleboy01: 司法改革如果照鄉民的思維喔 才會越來越亂 04/30 12:33
35F:推 misson: 判無罪是因為精神耗弱吧,跟兩公約啥毛線關係? 04/30 12:34
37F:推 misson: 上面是中華民國刑法十九條,覺得不爽請call貴選區立法委 04/30 12:40
38F:→ misson: 員提案,謝謝 04/30 12:40
39F:推 pchunters: 以後不要查票好啦,超危險 04/30 12:47
40F:→ sleepyrat: 台鐵明天連假應該罷工個三天以示抗議!! 04/30 12:48
41F:推 canandmap: 怎麼不照鄭捷模式判死刑? 04/30 12:51
42F:→ purpleboy01: 坐等警察秀法律知識 04/30 12:53
44F:噓 johnson20524: 某人害我以為這是八卦版 04/30 13:05
45F:推 sleepyrat: 以後車廂有事,警察負責封鎖車廂出入口就行了,等裡面 04/30 13:05
46F:→ sleepyrat: 殺玩了再進場~~ 04/30 13:05
47F:推 Tavasa: 法官也只能依法判決 不能越權造法 專業有問題的應該在立法 04/30 13:06
48F:→ Tavasa: 院吧 04/30 13:06
49F:→ sleepyrat: 法院這種判決,只會讓精神病患更汙名化~~ 04/30 13:06
50F:推 taristocrat: 殺死人被判無罪的根本鼓勵殺人 04/30 13:11
51F:推 coon182: 真棒,殺死人再說我有精神病 04/30 13:27
52F:推 smena: 該緊張的是醫師以後敢不敢確診精神病,許多人搞錯重點 04/30 14:05
53F:→ purpleboy01: 推文真棒 04/30 14:12
54F:→ Cascadia: 好啦以後有沒有精神疾病由ptt投票 04/30 14:35
55F:推 s566789: 殺警察比殺一般人更嚴重吧 太扯了 04/30 14:44
56F:推 biglarge: 身心科醫師作證也認為,鄭是思覺失調症患者 04/30 14:47
57F:→ biglarge: 有醫師作證是重點,不要吵 04/30 14:48
58F:推 ramirez: 真棒 犯罪者天堂 04/30 15:17
59F:推 alan0419: 下次立法院開會,叫個神經病拿槍進去掃射,看風向會變 04/30 15:32
60F:→ alan0419: 怎樣 04/30 15:32
61F:推 NaoSensei: 我只想問,兇手被判無罪,死者家屬就任何賠償都拿不到 04/30 15:57
62F:→ NaoSensei: ? 04/30 15:57
63F:推 mackywei: 有判決可以要求不得搭乘大眾運輸的嗎? 04/30 16:08
64F:推 smena: 首先"神經病"可以聽你的話去掃射就不是精神病患了,不說刑 04/30 16:46
65F:→ smena: 案,阿茲海默患者多的是惡毒言語但你無法邏輯說服的狀態, 04/30 16:46
66F:→ smena: 恐怖的是每個鄉民的長輩都可能罹患 04/30 16:46
67F:→ smena: 然後鄉民要照顧。這麼恐怖的疾病鄉民省省口德吧 04/30 16:47
68F:推 hunng5: 以前免死金牌:錢,人脈 04/30 16:48
69F:→ hunng5: 現今免死金牌:精神疾病確診書 04/30 16:48
70F:推 smena: 說什麼呢,你免死,死的是醫師 04/30 16:49
71F:→ smena: 醫生都不幹了等你也阿茲海默就世界末日了 04/30 16:49
72F:推 martin110287: 鄭捷表示: 04/30 17:33
73F:推 tyytt: 不判死刑不代表要無罪 04/30 18:19
74F:推 Metro123Star: 台鐵可以拒載啊 加入黑名單 一進站就辦理解除契約 04/30 18:33
75F:→ coon182: 然後再砍一次人判一次無罪嗎?呵 04/30 20:07
76F:→ Tomtom3309: 兇手被判無罪 只是刑事上不必負責 04/30 20:11
77F:→ Tomtom3309: 民事上的侵權行為依舊成立 要另案審判 04/30 20:12
78F:→ Tomtom3309: 不是刑事無罪民事就一同免責 04/30 20:12
79F:推 BABYINCAR: 民事不免則 但50萬都拿不出來 他能負多少責 還不就是跎 04/30 20:19
80F:→ BABYINCAR: 一張債權憑證的廢紙 04/30 20:19
81F:推 sleepyrat: 鄭捷死得好冤枉~~ 04/30 20:56
82F:→ zxcc79: 樓上有點地獄梗....靠腰我嘴角上揚 04/30 21:38
83F:→ Littlechozy: 無罪也是依刑法第19條判的,法官依法審判,法有問題 04/30 23:07
84F:→ Littlechozy: 得找立法院修法 04/30 23:07
85F:推 BABYINCAR: 那為何小燈泡跟鄭捷沒用這條 而讓它們一死一無期 04/30 23:42
86F:→ BABYINCAR: 小燈泡嫌犯也是精神有問題啊 04/30 23:42
87F:→ Littlechozy: 精神鑑定是醫生做的,如果沒有特別理由法官只能採用 04/30 23:52
88F:推 BABYINCAR: 那鄭捷跟小燈泡真倒楣 沒有找到好醫師幫他檢查 05/01 00:07
89F:噓 klementhsu: 要被批評的不是醫師 是法界 第19條的存在就是問題了 05/01 22:04
90F:推 smena: 醫界和法界剛好也是最多菁英的領域,庶民真的除了嘴泡無能 05/02 04:42
91F:→ smena: 為力,但是立委豬公也擺爛就是社會的失能了,偏偏這簡單的 05/02 04:42
92F:→ smena: 道理大部分藉機講垃圾話的人不懂 05/02 04:42
93F:推 paintfor: 刑法19條只有寫不罰,不是無罪,差很大! 05/02 13:15
94F:推 Luftwaffe: 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規定行為不罰的要諭知無罪判決 05/02 17:24
95F:→ Luftwaffe: 如果是依照刑法第18條第1項、19條第1項而行為不罰的話 05/02 17:25
96F:→ Luftwaffe: 法院必要時可一併諭知保安處分,這case的監護五年就是 05/02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