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fresh0304 (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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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50年前搭霸王車 還6萬5千元補票
時間Thu Apr 21 11:16:03 2011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11/04/21 09:06 記者劉明岩/彰化報導
「對不起,50年前,我來不及買票就上車,心裡一直很不安!」一名六十多歲的婦人,昨
天獨自到彰化火車站,交付一張面額6萬5000元的銀行本票,放下懸在心中50年的大石頭
。
彰化站長李慶金說,婦人50年前從彰化搭火車到新竹,來不及補當時的13元車票,一直耿
耿於懷,昨天她償還的支票面額,是當時票價的5千倍。
李慶金說,這名婦人穿著講究,先透過銀行通知表示將送本票到車站;下午三點半左右,
這名婦人果真到總務室交付本票,承辦人楊淑惠點收時,看到面額是6萬5000元,嚇了一
大跳,趕快叫同事們幫忙處理;婦人沒多說話,匆匆離去。
李慶金透過管道了解,這名婦人50年前某天節日搭火車到新竹,因為彰化及新竹車站都擠
滿人,時間又很趕,她來不及買票、補票,50年來耿耿於懷。
這名婦人還說,當時她是學生,不是故意要逃票,這件事放在心裡,總覺不安,最近正好
有一筆錢進來,就趕緊到火車站「補票」。
李慶金說,彰化到新竹約100公里,50年前的票價約13元,婦人補票金額是當時票價的
5000倍,是他在鐵路局服務40年來,金額最高、年代最久遠的補票案例,婦人的情操值得
肯定;以現在普通車票價,100公里的票價大約110元,婦人付出的補票金額也高達590倍
。
楊淑惠告訴婦人:「補票不需要這麼多錢!」她回答:「沒關係,我能力可以,就收下吧
!」依鐵路局規定,逃票是罰票價的五成,婦人當時「逃票」的13元計算,就算過了50年
,連票價加罰額,只要繳19.5元。
李慶金說,婦人交付的本票由於金額太高,不能以補票報繳,只得依營業外款項繳鐵路局
公庫。
新聞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1/2/2q7g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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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lliho:不曉得那些搭免錢車的台鐵眷屬有何感想...... 04/21 13:03
2F:推 mackywei:我倒是覺得那個可以納入制度化的員工福利啦 ... 04/21 13:42
3F:→ mackywei:不過福利「制度化」恐怕是所有政府機關/國營事業不敢去碰 04/21 13:43
4F:→ mackywei:的一塊吧... 04/21 13:44
5F:推 FragileLin:總覺得每隔一陣子都會有這種新聞 04/21 13:46
6F:推 NewReader:推 04/21 15:33
7F:推 tc1026:推~ 但要問:為何不能以補票報帳?? 04/21 17:33
8F:推 tc1026: ^金額太高就 04/21 17:36
9F:→ liton:應該是於法無據吧 會計帳不能隨便亂入 04/21 21:18
10F:推 kyoto31205:「先上車後補票」www 04/21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