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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注音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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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12/27/2009 21:02:56 Sun
◆ 票選題目描述:
目前板規「1.2.3 一個月內累計三次警告者,水桶一週。」
觸犯注音文規定者需在一個月內累積三次警告才做處分
導致此一規定較難發揮實際上的作用
是否要修正為「累計三次警告者,水桶一週。」
◆投票結果:(共有 100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 87 票 87.00% 87.00%
不同意 13 票 13.0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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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tc1026 的建議:
國音電碼的注音文應可開放^_)^
○使用者 luther0583 的建議:
那請問板主要怎麼記錄版友過去有幾次注音文?
○使用者 Enjokosai 的建議:
一跟ㄧ這種的算不算XDD
○使用者 mackywei 的建議:
一個月太短的話拉長到三or六個月甚至更久?這樣困難點會變成執行不易吧....
也許簡單點不計時間也好...
○使用者 selfhu 的建議:
除了語助詞以外的可以直接送永久公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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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100 票
1F:推 TEMU2000:統計注音文違規次數之方式與現有查違規案底方式相同 12/27 23:48
2F:推 tccan:我也是覺得國音電碼應該是可以開放,畢竟國音電碼雖然是注音 12/27 23:55
3F:→ TEMU2000:國音電碼或無法以中文表式的聲音都可以接受 12/27 23:55
4F:→ tccan:但又與時下的注音文不太同,且那是台鐵專用的符號代碼 12/27 23:55
5F:推 mackywei:那個可能是 "注音文的定義" 的問題,比較類似.... 12/28 00:22
6F:→ mackywei:「同時可以用非注音及注音表示時,使用注音者。」 12/28 00:23
7F:→ adst513: 只 12/28 17:46
8F:推 busgoer:那如果是這樣呢? "政(ㄏㄜˊ)治(ㄒㄧㄝˋ)" 12/28 18:15
9F:推 tccan:那就表示說:28日,600ㄘ ㄆㄥ ㄈㄕ ㄕㄏ ㄦㄕ ㄓㄉㄓㄕ 12/28 19:17
10F:→ tccan:這種內容的就沒有問題了! 12/28 19:18
11F:→ KCETinTW:樓上的,這樣一堆人都看不懂了啦!!!XDDD 12/28 21:16
12F:推 mackywei:我是說「那樣作的要算違規」喔...... 12/28 21:38
13F:→ mackywei:「同時可用注音或非注音方式表示時,應以非注音表示。」 12/28 21:39
14F:→ mackywei:是我認為適當的規定。 ps. 阿駿大,我投降,看沒有啦~ 12/28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