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cpoem (CK101)
看板Railway
標題Re: [轉錄]原來台鐵坐過頭是不能拿原車票坐回程的
時間Tue Jul 11 18:07:16 2006
※ 引述《ecpoem (CK101)》之銘言:
: 坐過頭時請找車長
: 車長的處理方式是先補越站區間,再在原票簽證後,便可持原票免費送回原終點
: 至於原po的$180怎麼算也算不出來......
: 可能的算法是站員按到竹南莒光號再加五成,119 + 119 * 0.5 = 180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運送實施要點
第捌拾捌條
旅客誤乘與乘車票面所載區間不同之列車,或誤在乘車票面所載區間以外或以內
下車時,經查明確係事實並在該乘車票有效期間內者,得申請以最近相當列車免
費送回,並由受理站在乘車票背面註明誤乘字樣加蓋站名小章後交還使用。
第捌拾玖條
誤乘旅客得以搭乘與原票同等級或較低票價之最近列車免費送回,如當日已無相
當列車可以送回,且乘車票有效期間屆滿時,得將該乘車票留置車站,於翌日以
適當之車次送回。
前項免費送回之旅客在中途下車時,應計收誤乘區間及送回區間之應付票價,與
由原票價內扣除已乘區間應付票價之差額比較,不足者補收,有餘者不予退還。
誤乘旅客在乘車票有效期間屆滿後發覺時,如在原票所載區間以內誤下者,未乘
區間應視為無效,如在原票所載區間以外誤下者,應另收誤乘區間應付票價。
--
火車開了......89.10.20復出江湖的
莒光號10/10A次夜
烏龜車,取代原
復興號126/126A次
高雄2300開車後,沿途
只停左營 楠梓 岡山
路竹 臺南 永康 善化 隆田
新營 嘉義 民雄
大林 斗南
斗六 二水 田中 員林
彰化 沙鹿 清水 大甲 苑裡 通霄 後龍 竹南 新竹 竹
北 湖口 楊梅 中壢
桃園 鶯歌 樹林
板橋 臺北就給他到
松山啦!
10次逢周一二三(
永康
以北各跨次日)改經山線
10A次,海線沙鹿 清水 大甲 苑裡 後龍 通霄等站停辦客運,山
線停
臺中 豐原 后里 三義 銅鑼 苗栗6站並辦理客運。
10/10A次於89.11.30改為
36/36A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7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