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dy (K大)
看板RIPE_gender
標題Re: [問題] 大家評評理
時間Tue Apr 4 00:52:11 2017
※ 引述《lalala123 ( )》之銘言:
: 每個月我會給男友一萬五的生活費 外加去南部找他的交通費 加油錢 大賣場買東西
: 還要多花一萬多塊 共兩萬五左右的錢 已經兩年以上
: 結果昨天他媽媽這兩天來南部 嫌我沒有煮飯給她吃 還要我幫忙做家事
: 請問這樣合理嗎 雖然這幾天三餐我確實都是別人煮好給我吃
: 但平時給她那麼多錢 這樣還要求我是不是很過份?
俗話說,和豬打架,會把自己沾得滿身腥。
和有殘障手冊的人溝通,當然要有禮貌,
因為中華民國法律,神經病砍人是無罪的。
拉嬸說自己邏輯清楚,那大家來評評理怎麼
個過分法。
每個月養男人兩萬五左右,又被男友媽媽嫌
不煮飯,自己又不敢反抗,這樣的金主是不是下賤?
如果這樣的行為不是下賤,那妳要人家憑什麼理?
歡喜做甘願受,嘴巴說嫑嫑,身體倒是滿誠實的。
反之,你要人家評理,表示這樣的行為是下賤,
所以你要討拍讓自己感受好一些,顯得不是那麼下賤
這裡是公眾平台,敢秀下限就不要怕人家瞧不起你
有存款房產不用一直掛在嘴巴,大家也只是當笑話看。
拿多少錢養男人,你家的事,會難過的大概只有妳父親。
好手好腳的,會思考又會辯,去幹點正常事是會死嗎?
去當個志工也好過你現在這副德行,每個月捐點錢
給弱勢團體,也好過妳現在的行為。
看到不順妳意的回文就氣噗噗,俗話說拿人手短,有本事
把氣出在拿妳錢的人身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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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lala123: 你又知道我沒捐了 捐多少還要跟你報告 04/04 06:16
2F:→ lalala123: 這邊就只有你很下賤或分手這兩種反應嗎 04/04 06:16
3F:→ lalala123: 誰說我是不敢反抗 如果不合理我當然要反抗 04/04 06:17
4F:→ lalala123: 他媽媽我也不是很常見 所以問大家說這樣合理不行嗎 04/04 06:17
5F:→ lalala123: 只是有些事跟自己親人不好說 才在公眾平台說y 04/04 06:18
6F:→ lalala123: 誰會知道我是誰啊 04/04 06:19
7F:推 SANDRAHO: 若你敢反抗就不會上來問大家了…而且像你說的大家不清 04/04 06:36
8F:→ SANDRAHO: 楚現實生活中的你,那要大家如何給意見?!你應該去問 04/04 06:36
9F:→ SANDRAHO: 跟你熟識的朋友比較準。再者,真的給了意見你會照做嗎? 04/04 06:36
10F:→ SANDRAHO: !若又不會只是在問心酸的嗎?! 04/04 06:36
11F:→ lalala123: 如果合情合理的事我有甚麼好不敢的 已經跟男友說了 04/04 06:52
12F:推 amuta: 請跟現實者朋友分享……不要再一直重複po版……很膩 04/04 11:07
13F:推 candyrain821: 人必自賤而後人賤之,剛剛好。 04/04 12:41
14F:推 candyrain821: 不過...我有個疑問,大家不理她,好像自己會很難過X 04/04 12:45
15F:→ candyrain821: D 04/04 12:45
16F:→ kdy: 一隻蒼蠅在頭上飛來飛去,不理她都快黏到臉上了,就只是揮手 04/04 12:55
17F:→ kdy: 驅趕而已,打也打不到,就純粹自然反應罷了。 04/04 12:55
18F:推 candyrain821: 我覺得那些很友善的反應是吸引她來的原因。剛開始人 04/04 13:19
19F:→ candyrain821: 之常情,無可厚非,後來就覺得怎麼那麼多人愛對牛彈 04/04 13:19
20F:→ candyrain821: 琴,真的好厲害! 04/04 13:19
21F:推 candyrain821: 她唯一的優點是不會在別人文下亂推文,不然我也受 04/04 13:20
22F:→ candyrain821: 不了。 04/04 13:20
以前我也常幹亂推文這種事。
23F:推 nobunobu: 其實有跟糖果與一樣的想法(如果我沒理解錯誤),如果她的 04/04 14:22
24F:→ nobunobu: 發文大家都不回應呢?或直接跳過不看?她雖領有手冊,但 04/04 14:23
25F:→ nobunobu: 應是情緒方面的問題。覺得三拉還滿聰明的,知道如何下標 04/04 14:25
26F:→ nobunobu: 提吸引群眾,並誘發大家助人的熱忱,以及不斷給予的寬容 04/04 14:26
27F:→ nobunobu: 在眾人與版主的寬容下繼續任性。 04/04 14:28
28F:→ nobunobu: 恩,她是領有手冊,老人家什麼都沒有,就是特別有耐心與 04/04 14:29
29F:→ nobunobu: 愛心;不過可惜的是大家的這兩份心外加熱心最後被三拉 04/04 14:31
30F:→ nobunobu: 糟蹋就是了。 04/04 14:31
31F:推 nobunobu: 她需要的只是"粉絲";她完全不需要大家的良心規勸,太過 04/04 14:38
32F:→ nobunobu: 認真以及苦口婆心的回應她應該也不放在眼裡,所以才會 04/04 14:40
33F:→ nobunobu: 不斷跳針,不斷和相反意見對嗆,因為粉絲的責任只有聆聽 04/04 14:41
34F:→ nobunobu: 和無條件的附和與支持。三拉,我說對了嗎? 04/04 14:41
35F:推 nobunobu: 推kdy本篇 04/04 14:45
36F:推 nobunobu: 如果kdy覺得我的推文太長並偏題,可直接修掉喔^^ 04/04 14:49
不會
37F:推 candyrain821: 對婉言找藉口,對直言就怒嗆,唯一不變的是依然故 04/04 14:53
38F:→ candyrain821: 我。這樣的處事(世),已經是她人格的一部分,內化了 04/04 14:53
39F:→ candyrain821: ,真的不要妄想這裡有誰的勸告可以讓她啟動去執行。 04/04 14:53
40F:→ candyrain821: 在這裡動動手指頭唉唉叫,比起站起來行動容易千百萬 04/04 14:54
41F:→ candyrain821: 倍,很符合懶人原則。 04/04 14:54
※ 編輯: kdy (36.225.171.45), 04/04/2017 16:28:05
42F:推 Luxuan: 看拉嬸的文章就是在看笑話,世界無奇不有~ 04/04 18:29
43F:推 candyrain821: k大所言的亂跟我說的亂應該差很大 04/04 21:37
44F:推 HuangJC: 你要先得罪她才會一樣... 04/05 00:17
45F:推 profound: 這臉打的挺好的 04/05 12:21
46F:→ avalon1: 拿出K大的本事 04/05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