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h117 (蓮心)
看板RIPE_gender
標題[日誌] 閱經文
時間Sat Nov 14 14:42:11 2015
婚姻: 要結不結都好,想結就去結,不想結就算了,不要扭捏作態
有時候不想結被逼婚也沒關係,要不要屈服都好,看你個人選擇
有時想結但是現實條件不許可,就大方承認又不可恥
被家庭環境拖累只能說你很偉大
現實條件稍差的就請你退而求其次
幻想有個完美婚姻的請回到你的童話世界
男女: 人肉市場很難聽,但是就像學歷是張廢紙一樣
跨過那個門檻,你才有機會展現你的才華,國中畢業的自學天才也很難進台機機吧!
不管這個門檻合不合理,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個門檻存在
酸民: 其實真的容易被酸的人不多,如果有,通常是某些行為
比如說以前有鮪魚對於酒駕太敏感,或是某手工藝業者想約炮又不敢真的做
不要講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這種高空話
這些被酸的人真的在講政經話的時候,也沒人會去酸他們吧!
人身攻擊: 其實很少人直接人身攻擊吧!ex 0204你這個訟棍
大多還是對事為主,就還好吧!
只是現在的環境,就算真的人身攻擊也很難告妨礙名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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愍志賦(並序) 曹植
或人有好鄰人之女者,時無良媒,禮不成焉,彼女遂行適人。
有言之於余者,余心感焉,乃作賦曰:
竊托音於往昔,迄來春之不從。
思同遊而無路,情壅隔而靡通。
哀莫哀於永絕,悲莫悲於生離。
豈良時之難俟,痛余質之日虧。
登高樓以臨下,望所歡之攸居。
去君子之清宇,歸小人之蓬廬。
欲輕飛而從之,迫禮防之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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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angJC: 現在是以戰逼和,有告就拿出來講了;卻沒順口說有沒勝訴 11/14 15:19
2F:→ HuangJC: 舉我在游泳池撞到女泳客為例,對方也是說要告;那我一定 11/14 15:20
3F:→ HuangJC: 道歉,因為沒時間理她。但說真的根本對她沒意思.. 11/14 15:20
4F:→ HuangJC: 這也拿來說嘴,惹毛了就來告看看 11/14 15:20
5F:推 wizhexe: 現在的人比較容易自覺受到冒犯,被提問也常自覺受質疑, 11/14 15:38
6F:→ wizhexe: 難解。 11/14 15:41
7F:推 HuangJC: 醫院裡醫生為什麼那麼常被告?真是病人懂法律? 11/14 22:30
8F:→ HuangJC: 不是,是律師太多了,開始進行市場開發,會主動推銷成訟 11/14 22:30
9F:→ HuangJC: 因此有律師告訴你'這可以告'其實不見得是好事.. 11/14 22:31
10F:→ HuangJC: 那只是一種市場經濟和法律結合的變型,但未必是正義 11/14 22:32
11F:→ HuangJC: 也未必是誠懇的做人態度;我們常講訟棍訟棍,其實律師已 11/14 22:32
12F:→ HuangJC: 經習慣'這只是工作',但做為一個普通人,沒必要那樣做人 11/14 22:32
13F:→ HuangJC: 在醫病關係裡,太常興訟已經造成緊張和疏離;不是免成本 11/14 22:34
14F:→ HuangJC: 做人做到那樣,真的是很大的代價.. 11/14 22:34
15F:推 candyrain821: 有道理 11/15 07:42
16F:推 ptt0219: 台灣醫療糾紛,不適用消保法無過失責任,民事不利於病人 11/15 12:14
17F:→ ptt0219: 。 11/15 12:14
18F:→ ptt0219: 鑑定委員會的成員多半是醫界,有利醫師。 11/15 12:15
應原推要求刪除部分推文
※ 編輯: llh117 (114.46.156.235), 11/17/2015 09: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