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h117 (蓮心)
看板RIPE_gender
標題[日誌] 社工
時間Sat Jun 27 10:18:00 2015
朋友家接到電話,自稱是社工,說某某老人一個人住院在哪,希望子女前往照顧
就不理這所謂的社工,但就一直打
後來朋友嗆了,他一個人住院你就叫我們過去,
20年前我們母子倆流落街頭的時候,你們這些社工在哪裡?
從此社工就不打了
社工也難為,但就個人罪業個人擔
也沒什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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愍志賦(並序) 曹植
或人有好鄰人之女者,時無良媒,禮不成焉,彼女遂行適人。
有言之於余者,余心感焉,乃作賦曰:
竊托音於往昔,迄來春之不從。
思同遊而無路,情壅隔而靡通。
哀莫哀於永絕,悲莫悲於生離。
豈良時之難俟,痛余質之日虧。
登高樓以臨下,望所歡之攸居。
去君子之清宇,歸小人之蓬廬。
欲輕飛而從之,迫禮防之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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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amatai: 法律上要去申請棄養 不然萬一出事還是有遺棄的問題吧 06/27 10:23
2F:→ yamatai: 希望我沒記錯 06/27 10:23
3F:→ llh117: 以前就你是小孩就該死,現在通常能舉證對方沒進過扶養責任, 06/27 10:27
4F:→ llh117: 就通常不會有事 06/27 10:27
5F:→ ptt0219: 請參照刑法第294條之1(阻卻遺棄罪成立之事由) 06/27 11:05
6F:→ ptt0219: 還有民法第1118條之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情形) 06/27 11:22
7F:推 Bluebonny: 如果是已離婚的應該就不會來找吧? 06/27 11:23
8F:→ ptt0219: 通常拋家棄子才會回 06/27 11:24
9F:→ ptt0219: 頭來找小孩扶養他。 06/27 11:24
10F:→ ptt0219: 事出必有因~~ 06/27 11:25
11F:→ ptt0219: 鬧到法院的案例其實也並不少見。 06/27 11:29
12F:推 fishhere: 各人造業各人擔 06/27 13:14
13F:→ yaurtusn: 那不幸的朋友有走出陰影,結婚生育下一代嗎? 06/27 15:13
14F:→ llh117: 有結婚!但是....年紀太大,不知道生得出來嗎! 06/27 15:39
15F:→ yaurtusn: 腰力不夠了嗎? 06/27 20:46
16F:→ llh117: 應該是卵子不夠力 06/28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