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hos (影斯)
看板RIPE_gender
標題Re: [生活] 或許該說再見了
時間Fri Dec 4 19:28:55 2009
※ 引述《tasiya (我要勇敢向前高飛)》之銘言:
: 想結婚的我
: 接連幾個遇到的男生都還不想結婚
: 目前這位律師男友
: 但覺得我們之前的一年之約太短
: 他想要延長為一年半
: 也就是明年的九月
可以各退一步: 生完小孩、半年後再結婚。
女方放棄:1.結婚, 2.生小孩的正常過程,變成先有小孩後結婚。
男方簽一個契約: 如果不結婚罰款三千萬,用來養小孩。
優生學這個考量達成。
男方要求的半年時間達成。
結婚這個目標有機會達成。(雖然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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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2.98
1F:推 caterpiller:我不懂法律 這樣的契約真的有效嗎? 12/04 21:29
2F:推 avalon1:要不然就先簽3000萬本票,沒養小孩就去法院要他支付 12/04 21:37
3F:推 giantrobo:三千萬@@ 12/04 21:50
4F:→ giantrobo:萬一生出來的不符合優生學 或者生不出來就...xd 12/04 21:51
5F:推 DyingIce:其實這招在某個前提之下是不錯的... 只是... 今天... 12/04 23:00
6F:→ DyingIce:那某個前提(男的一定會嫁事主)並不成立的... 唉~ 12/04 23:01
7F:→ DyingIce: 娶 12/04 23:01
8F:推 soar927:這個有違反善良風俗,所以不成立 (之前有類似的契約) 12/07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