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max (竹科學友哥)
看板RDSS
標題[問題] 幾個待退離職的問題
時間Mon Oct 5 22:52:19 2015
各位版友好
研替與勞基法之間有點不太懂,想請教一下各位
假設10/1領到退伍令
1. 事前毫無告知的話,可否在當天10/1離職?若需要提前告知,需在多久前告知?
2. 同上,日期為10/2之後呢?
3. 若10/1當天被資遣,可否領資遣費與申請失業補助?
4. 同上,日期為10/2之後呢?
麻煩各位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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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erman602: 1. 應該不行 要一個月前預告的樣子 10/06 00:20
2F:推 moon83: 可是合約不就是3年嗎,到之前應該要提出新的議約!? 10/06 09:10
3F:推 Preaz: 12皆須提前一個月告知。34 10/1當天你只是脫離內政部管轄, 10/06 10:07
4F:→ Preaz: 如果你之前的offer沒有註明工作契約到期日,那你就還是公司 10/06 10:07
5F:→ Preaz: 的人,被資遣皆可去申請補助 10/06 10:07
6F:推 guanrulee: 不一定需要談新合約 除非公司想幫你約 不然一般工作沒 10/07 11:22
7F:→ guanrulee: 人在綁約的 10/07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