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arcal (Deja vu)
看板RDSS
標題[問題] 研替服役期間結婚生子
時間Fri Mar 6 22:10:43 2015
之前在成功嶺上課時
內政部長官上課有提到:
研替期間結婚又生小孩*1的話可以當下折抵一半役期
研替期間結婚又生小孩*2可折抵全部役期
(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 或 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
但內政部裡卻找不到"生一名小孩"的折抵說明
能否麻煩有相關經驗的版友分享折抵流程
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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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upuliao: 就沒有阿...有人在成功嶺的時後 就有小孩了 03/06 23:37
2F:→ tolight: 第一條沒聽過..第二條好像是免役條件 03/07 03:06
3F:→ GravesQQ: 只聽過第二條+1 03/07 09:49
4F:→ zyxwvoklove: 第一條沒有吧 03/07 11:38
5F:→ chris1281: 只有第二條喔 03/07 14:41
6F:推 jackie1023: 只聽過第二條 03/08 12:29
7F:推 RonaldAir: 親身證實 沒有第一條 03/08 15:33
8F:推 gtr077: 我39T的,我第一條也有聽過,你可以上官網找阿 03/09 10:53
9F:推 ogisun: 在裡面也只有聽過第二條 03/10 01:00
10F:→ sparcal: 我是39T的 因為署長有講過 但承辦人員答覆是沒有第一條 03/14 22:39
11F:推 clarafly: 看到這篇決定努力拚二寶 03/14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