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ceressy (新月)
看板RDSS
標題 [問題] 帶新兵交接車馬伙食費問題
時間Thu Jul 3 08:40:23 2014
我有個好朋友在軍醫局人事所服役,
她每個月都要帶醫療新士官兵去各地方受訓,
從北到南各種跑,帶的兵數有少到三、四個,
多到二、三十個都有,
可是這些人的車馬費用,
甚至中午用餐便當錢,
她上頭長官都要替新士官兵支付,
她曾經跟長官反應,
但長官卻說,有津貼會補怕什麼,
說叫新兵付是不符合程序,
我就納悶,那我朋友自我吸收就叫符合程序嗎?
不少錢耶,一個月有可能七、八千跑不掉,
難道不能報公帳嗎?
為什麼她的同事跟她說,
有的可以報公帳,有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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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huan5566:錯版? 07/03 08:44
2F:→ Sorceressy:那要發在那個版上? 07/03 09:34
3F:推 Chuan5566:其實我看不太懂只是想問問而已,語氣不太好請見諒,軍 07/03 09:37
4F:→ Chuan5566:醫所看起來不太像研發替代役的單位?還是是一般替代役( 07/03 09:38
5F:→ Chuan5566:含專長) 如果是的話應該是發在SMS_LIFE版 07/03 09:38
6F:→ Sorceressy:不是替代役,我錯了。謝謝你 07/03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