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inya (yamin)
看板RDSS
標題[問題]役期問題
時間Wed Mar 5 13:50:55 2014
大家好,關於役期上的問題想請教,
假如果役期於8/29到期,
但本身有累積特休、補休、或是婚假等(舉例)
可否從8/1請假到8/29 ,並且於8/1 去其他公司報到
以上只是舉例說明,不知道可不可以?
有打電話去內政部役政署詢問,但他們回答得很保守,就規定就是規定。
所以想來請問大家,有沒有類似經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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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0.212
1F:→ blackZ2:這應該就是兼職了吧? 03/05 15:23
2F:推 andygoal1988:8/29以前你都還在原用人單位服役 03/05 23:25
3F:推 sai1268:可不可以請看原公司。能不能先去上班看之後的公司。我們 03/06 08:53
4F:→ sai1268:部門就有個這樣,但他不是研替 03/06 08:53
5F:→ sai1268:研替的話如果被人檢舉或抓包的話等同兼職吧 03/06 08:54
6F:→ kobala:被檢舉就鐵定出事而已 03/07 17:06
7F:→ diabloevagto:不能,你只能8/29之後報到 03/09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