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zzyboy (我的貓叫BOBO!)
看板DIRDS
標題Re: [役政] 關於第二階段的勞健保!!
時間Thu Feb 14 15:27:00 2013
※ 引述《hcg98 (狂人)》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已下線的研替...
: 我對研替的第二階段待遇非常不滿意,想提出幾項疑義,不知是否有人能開釋一下
: 或是替大家,及往後的學弟謀福利~~
: 大家都知道,我們分為:
: 第一階段屬國防部,領大頭兵薪水,為期約一個月,是否有軍保?(當初的團體險算嗎?)
: 第二階段則歸內政部,領預官預士的薪水(有無補看公司),卻無勞保或軍保,請繳國民年金!
: 第三階段歸公司,公司開多少領多少,勞健保大都沒問題跑不掉~~
: 我想問的是,為什麼我們在第二階段時領的是少少薪水(多數屬官方單位都沒補)
: 卻連基本的勞保或軍保都沒有,而還要自己繳屬於"無工作者"繳付的國民年金呢??
替代役法第六條,研發替代役第二階段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不屬於勞工或軍人,有一般保險(今年起含部分負擔都免)
所以不強迫公司投勞保,但還是可以請公司保
繳勞保自己也要部分負擔,這部份並不是什麼都沒有
並且國民年金是一種儲蓄,你要當作是負資產可以
但不能因此說什麼都沒有
: 當初在座談會時我有提出,役政署卻回答說,當初立兵役法時並無考慮會有國民年金法
: 而且兩法不同(配套沒做好),無能為力,只能繳...
: 所以如果當初沒被催繳國民年金的話
: 是否意味著內政部少報我們理應所得的勞保或軍保呢??
: (不管年金會不會破產)身為付出勞力,心力,智力,卻沒被納保,還要自行投保國民年金
: 實屬不合理,更不用說內政部第二階段時收了龐大的研發替代役發展基金
: (公司付薪給內政部,內政部撥預官\預士錢給我們,其他剩餘的就撥入發展基金)
政府大概抽走12萬左右,要負擔成功嶺上相關的所有費用等等
遊戲規則簽約時就定了,並且是你公司跟政府之間的事
我不認為我個人有什麼地方損失,國民年金你也可以不繳阿?
為什麼要求放入你的帳戶就是偷你的錢?
: 因此,希望內政部應補償我們第二階段的損失
: 應替我們研替的第二階段期間加保勞保或軍保,並溯及既往,補償已退役者第二階段的保費
: 或退還國民年金已付的金額!!
: 期望役政人員有良好的說明或修法,補救等措施.....
: 我們不是沒工作,是內政部沒為我們加保!!
: 題外話:既然研替是沿承國防役,則國防役既有的福利及制度請不要亂刪除
: 不懂為何國防役考上軍公教年資能累計,而研替就只能算成功嶺的那一個月??
: 研發替代"役",我們也算是一種兵役耶!!少來啥內政部接管的蠢話!!
研替計算年資是算一二階段,三階段算是一般勞工
研替是役男,但不是兵
你可以用自己的感受去抱怨系統面,
但很難因此去要求任何事去符合你的要望
: 最後祝大家,當兵(工作)愉快,遇到好公司,好老闆.....不要遇上回役的鳥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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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163.171
1F:→ hcg98:第二階段要自行要求公司加保勞保....敢問多少公家單位會答應 02/15 00:44
2F:→ hcg98:所以到最後,就跟二代健保一樣再剝一層皮就是....恩~~ 02/15 00:45
3F:→ lazzyboy:可能要看工作環境,如果危險性不高一般保險保障夠但年資0 02/15 22:23
4F:推 remuswu1019: 第二階段無雇用關係,無法加保勞保 11/30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