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nyowan (老頭)
看板DIRDS
標題[回役] 超過加班工時48小時/月提回役轉調
時間Tue Jun 5 22:05:49 2012
非我本人
雖然我有算一下我工時也是跟我強者同學同樣情況
但他可能比我慘
我想問的是
據內政部研發役專辦人員講
每月工作加班超過48小時違法
外加沒有加班費更可以說得過去上述違法
那麼
提出回役可以這項提出嘛?
我強者同學是以健康為由提出,工時過長備用當第二把刀
喔我講太快,我強者同學是要轉調,有其他同學從發明家公司轉調成功,新公司缺人
且做的領域跟我與我強者同學相關。
P.S. 不想要讓上頭主管難做人,因為主管不錯,只是公司上位者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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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67.163
※ 編輯: dannyowan 來自: 122.116.167.163 (06/05 22:08)
1F:→ YunJonWei:沒有加班紀錄,就沒違法。外面都這樣玩的。 06/05 22:13
2F:→ YunJonWei:簡單的說,研發替代役就是準時下班就對了。 06/05 22:15
3F:→ YunJonWei:到時因你不加班,主管不爽你就賺到回役理由。 06/05 22:16
4F:→ YunJonWei:你不加班主管又很爽,你更爽。 06/05 22:16
5F:→ YunJonWei:工作太多是主管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別再鄉愿了。 06/05 22:18
6F:→ dannyowan:有加班記錄.而且都調出來了.我們從五點半到六點算晚餐 06/05 22:25
7F:→ dannyowan:6點過後開始算加班來算,符合內政部所說超時. 06/05 22:25
8F:→ YunJonWei:喔喔,如果真的是這樣搞,那我不太懂有什麼好忍的 06/05 22:28
9F:→ dannyowan:我在等我強者同學後續發展在動作,科科 06/05 22:35
10F:→ james732:平均十一點下班但是沒有打卡記錄是不是就無解了... 06/06 00:57
11F:→ dannyowan:沒錯..沒有記錄你死無對證... 06/06 22:44
12F:→ james732:那是不是代表我拖到中午才上班他也拿我沒皮條? (亂問) 06/06 23:28
13F:→ Ilekuma:樓上 真的很美送就朝9晚5阿,公司忍著或釋出你都賺到 XDD 06/07 10:07
14F:→ kkgg110906:大不了躲廁所看pps囉! 06/07 15:48
15F:→ james732:我真的有躲在廁所睡覺或看PTT過...XD 06/08 00:15
16F:→ waterskin:發明家離開+1,自願放棄轉調,目前消防役中 06/13 14:55
17F:推 balenoer:科技業用沒有打卡的制度真是高明 06/18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