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lliantgg (誰呼叫我,不會用)
看板DIRDS
標題[資訊] 替代役 = 契約工
時間Sat May 12 02:35:48 2012
國防役 替代役, 在法律的規定上都算是契約工
所以不論時間到了 你是自願離職或是非自願離職
都有資格可以領 失業補助
即使你找到了新工作 只要多等一個月的時間
可以領到 0.6 + 0.3*5 = 2.1 個月的補助
算起來是相當的划算 在景氣低迷中
算是個投報率很高的 操作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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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36.140
1F:推 slanda:請問該向何機關申請?又該如何作業呢!感謝大大提供參考方向 05/12 10:16
2F:→ alexsilvia:這是哪個單位給的? 感覺公司不會這麼簡單就給 05/12 12:51
3F:→ tchuangtom:失業補助不是公司負責給的吧,而自願離職也可申請? 05/12 13:25
4F:→ tchuangtom:原PO最好把是哪條法律的規定說清楚,免得誤導大家... 05/12 13:27
6F:→ brilliantgg:行政院勞委會網站 05/12 13:35
7F:→ brilliantgg:2.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05/12 13:35
8F:→ brilliantgg:個人是到期當天離職以離職單去地方職業訓就服中心辦理 05/12 13:37
9F:→ brilliantgg:或請以關鍵字 " 定期契約 失業補助 " 查詢 05/12 13:39
10F:推 givemepass:請問會有甚麼副作用嗎? 例如 國民年金之後不能領之類.. 05/12 18:24
11F:推 Felix76116:國民年金有強制要繳嗎? 05/12 21:52
12F:推 Felix76116:找到答案了 Q Q 05/12 22:26
13F:推 menShow:可是到期,公司不會要你簽自願離職嗎?這樣還能申請嗎? 05/12 22:39
14F:推 Dragonhan:那假如到役期後又繼續待,之後再離職就沒辦法了吧?? 05/12 22:50
16F:→ tchuangtom: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視為非自願離職。 05/13 01:07
17F:→ tchuangtom:也就是說役期期滿後就要離職,且離職後要有1個月未就業 05/13 01:12
18F:→ tchuangtom:這樣才符合請領失業給付規定中"非自願離職"的必要條件 05/13 01:15
19F:推 DCAI:這樣不賴耶~工作完~休息一個月還可領到2.1個月的錢= =? 05/14 00:14
20F:→ DCAI:是這樣解釋嗎@@? 05/14 00:14
21F:推 alamabarry:個人認為這篇文章如果是真的~~應該是全板最有用的資訊 05/14 02:18
22F:→ alamabarry:請問0.3*5是怎嚜算的呢 我只查到0.6 05/14 02:20
23F:推 menShow:0.3*5為提早就業獎金,0.3=0.6*50%,5為5個月(6-1),假設1個 05/14 13:04
24F:→ menShow:月就找到下一個工作. 05/14 13:05
25F:→ DCAI:這資訊真正點@@ 05/14 14:13
26F:→ slot: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 05/15 12:33
27F:→ slot:排職業訓練 他們會安排面是你要去面試並且不錄取才有補助 05/15 12:34
28F:→ brilliantgg:投履歷未回覆 薪資“”面議 低於失業給付 都可通過 05/18 01:33
29F:推 lion1227:有沒有哪個前輩 可以教一下know how?或是 怎麼申請? 06/07 14:56
30F:推 familycut:非自願離職才有吧 06/21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