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nt2515 (???)
看板DIRDS
標題[役政] 關於內政部的規則
時間Sun Apr 1 22:53:38 2012
由於明天為開放第一階段填選志願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知道的大哥大姐們
目前A公司算是我的第二志願 B公司為我的第一志願
A公司已經面試完畢 4/6之前公佈
B公司通知我4/6面試(所以說一定是4/6後通知錄取與否)
突發情況:
假設A公司上了 B公司還沒給通知
內政部上寫4/2~4/6
那我志願先填A公司
再假設B公司於4/6後通知錄取
那....小弟我只能按照第一志願走嗎?
還是說後面階段有辦法可以讓我去把B公司變成我真正想進的公司?
懇請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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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224.65
1F:推 loco:應該沒有辦法,你只能跟他賭了4/6後再填,賭b公司會錄取你 04/01 23:24
2F:→ vincent2515:意思是 如果A錄取 但是4/6之前沒填進第一志願 04/01 23:31
3F:→ vincent2515:A就認為我放棄而錄取備取的? 04/01 23:32
4F:推 astranagan:填了就不能反悔了 所以4/6前填了a公司就沒法進b公司 04/02 12:30
5F:→ astranagan:若你4/6前沒去填a 那a的確有可能直接認為你放棄 04/02 12:30
6F:→ vincent2515:恩恩 謝謝兩位:) 04/02 21:12
7F:推 kt10932:直接跟A公司講,我還有一間公司要面試,但4/6過後才有結果 04/04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