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so (shiso)
看板DIRDS
標題[問題] 關於第三階段的底薪
時間Sun Feb 26 03:35:19 2012
各位大大,小弟爬文過後發現
都沒有幾個人分享有關學校中研究助理的經驗談
又發現在合約以及規定上面
並沒有明確的著名有關第三階段的薪資
官方都說依照用人單位的規定
那在這方面若第三階段沒有給薪資,或者薪資低於勞基法所規定的
也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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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5.136
1F:推 lazzyboy:因為學校助理就是依照國科會...大部分連談都不用談 02/26 13:27
2F:→ howshou:不合法。 02/26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