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phirothy (蝴蝶依舊狂戀著花 )
看板DIRDS
標題[役政] 研發役出國超過天數?
時間Wed Oct 13 00:04:05 2010
小弟明年想自己安排私人旅遊
根據規定
役男私人旅遊出國天數限制為 出境日隔日算起最多八日
換句話說 可以出去當天算起話共九天!
剛好看好日期第九天回國為星期五
我"好想"把回國時間延後到星期天
這樣我會超過兩天
變成私人旅遊共去11天!
我看過規定
九、 罰則:
(一) 研發替代役役男出境逾返國規定期限,累計逾七日者,依「替代役實
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替代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之替代役職役、擅離
職役累計逾七日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辦理。
===>我只打算超過兩天回國
這樣需要罰則嗎?
(二) 研發替代役役男出境逾返國規定期限,自返國日起六個月內,不予受
理其出境申請。
===>回國日後六個月倒是沒有打算出國阿
對我來說沒差
不過這條沒解釋清楚~
這六個月被限制包括出差嗎~還是只是六個月限制私人旅遊申請
我擔心影響出差!!
基本上公司可以讓我請九天假(特休+週休)出去
我想自己在私下多延兩天回國 也就是出去11天!
因為我上次也是私人旅遊出去五六天
回國人資也沒問我什阿~
我也是自己主動email人資說 我回來了 就這樣
感覺好像內政部那邊沒特別強調需申報要求人資役男回國通知
且第九天是星期五 人資一定不會看到我去公司 也要等到下星期一
我好想私下延長兩天!
星期五回來跟星期日回來 人資他們也不知道吧
ps:先不考慮黑不黑名單問題 公司制度超............差!超不平等待遇!
我只是想一人自己出去旅行!
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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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34.225
1F:推 anson:你送去申請的時候機票就要有回來的日期了 10/13 01:43
2F:→ anson:基本上我上次請七天 因為颱風所以第八天才回來 10/13 01:44
3F:→ anson:役政屬打來就是用恐嚇的語氣說:你知不知道這樣我們可以把 10/13 01:45
4F:→ anson:你抓去關兩年,出來繼續做兵 ... 更別提你這種擺明的 ... 10/13 01:45
5F:推 OhCool:個人認為想去就去吧,規定就擺在那邊,如果執意要違規,被 10/13 07:12
6F:→ OhCool:罰也不要有怨言就好 10/13 07:12
7F:推 emsun:重點在役政署不在公司..役政署那邊都有你出入境紀錄 10/13 09:12
8F:→ emsun:我有問過役政署人員..他們是沒明確講如何罰(沒先例) 10/13 09:13
9F:→ emsun:我當初也這樣想過..但我不想當第一個XD..所以作罷.. 10/13 09:14
10F:推 bluejam:出國前要申請 超過九天應該過不了吧 10/13 13:25
11F:推 qconnie007:出入境日期都是有紀錄的~ 10/13 15:47
12F:推 ericzun:主要是根據回程機票與入境資料..晚一天就開始通緝.. 10/13 18:41
13F:→ ericzun:至於罰則,你是戰不贏役政署的.. 10/13 18:42
14F:推 swatch3484:還是照規定走吧 不然後果自己承擔 怪不得人~ 10/13 22:59
15F:→ chingmao:出國前要申請 超過九天應該過不了吧 +1 11/01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