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ve (生而在世我很遺憾)
看板DIRDS
標題想請問研發替代役相關問題
時間Fri Apr 10 23:53:12 2009
目前自己是這樣的情形...
已經填了A公司當成第一階段的志願
而A公司今天也填我當預備錄取
然而我的甄選同意書還沒交給A公司(連書面offer都沒簽)
但是今天下午接到B公司電話
而自己也比較喜歡這家公司
而我看內政部網頁有這樣寫到
役男申請服研發替代役,得於98 年5 月12 日前(用人單位第一次員額核
配第二階段勾選前)向專案辦公室撤回申請,爾後可再依意願申請服研發
替代役。98 年5 月13 日之後,至接獲研發替代役入營通知書前,得依其
意願切結放棄服研發替代役資格,並依規定徵集服應服之兵役,除有正
當理由外,爾後不得再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所以想請問有經驗的版眾...
我是不是只要提前申請放棄或是一直不繳甄選同意書給A公司
等到第二(7月)階段讓B公司錄取我就可以了呢!!
先感謝大家的回答~~小弟感激不盡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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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198.116
1F:推 sh2da:最好跟A公司講清楚比較好,直接打去問專案辦公室問比較準 04/11 09:08
2F:推 mocad:你最好越早講越好 不要害別人來不及補人 不過前提是 你要確 04/11 13:54
3F:→ mocad:定B公司"真的"會錄用你 口頭通知非常不可靠的 小心會被表 04/11 13:55
4F:推 MrAndrew:....就像你口頭答應A公司一樣的不可靠 04/12 22:35
5F:推 george1001:你的情形跟我那時候一模一樣。先確定B公司會錄取妳, 04/13 19:09
6F:→ george1001:然後早點跟A公司說有別的原因沒辦法去A公司,再等第二 04/13 19:10
7F:→ george1001:階段再給B公司甄選同意書給B公司錄取 04/13 19:11
8F:→ george1001:自己的未來比較重要,走你想走的路比較重要阿 04/13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