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8300042 (發現自己不適合並不可恥)
看板DIRDS
標題Re: 請問依下各位
時間Tue Dec 9 22:31:29 2008
被綁著不能走很苦悶,但是往好的方面想,哪個工作可以保障這麼高的.....
法律規定勞資某方重大犯罪或是公司倒、裁撤部門才可離職。
但其實職場上幾乎沒人是因為重大犯罪而被辭退的。
役政署直接拿兵役的法律綁住公司和研發役男,但軍中或是一般公營機構的替代役
是不講營利和績效的,大家當兵都是每天混日子等時間過完就好。
他們沒發現公司跟公營機構和軍中不同,是以"賺錢"為目的的。
言下之意就是,即使我們不幫公司賺任何一毛錢,公司也不能裁員我們,還得按月
給薪。研發役男只要不犯法,每天準時上下班,即使對公司完全沒貢獻,公司依然對役
男一點辦法都沒有。公司倒我們反到有機會去真正適合自己的地方。
雖然不能離職會很苦悶,但是想想景氣這麼差,人才都可能被裁員了,對公司完全
沒貢獻的員工卻還是可以按月領薪保障三年工作機會,這何樂而不為?
之前我會勸學弟別參加研發替代役,但現在反而會勸他們可以參加。
除非誰很有自信自己是優秀重要到不會被裁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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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6.211
1F:推 Exrose:對阿 沒錯 現在景氣這麼差 想找工作很難說~ 12/09 22:36
2F:推 Dumbo410:可是爬文有看到研發替代役被裁員的案例啊...還不只一個QQ 12/09 22:49
3F:推 homebox:別以為研發替代役不會裁員....就已經有人被裁了.. 12/09 22:50
4F:→ homebox:研發替代役被裁...還只能當警察或消防替代役...比當兵慘 12/09 22:51
5F:→ homebox:世上本來就沒有樣樣都好的事 12/09 22:51
6F:推 rexlon:我被裁了 12/10 11:54
7F:→ rexlon:有好幾條規定可以讓公司裁掉役男 看老闆想不想而已 12/10 11:57
8F:→ rexlon:一、因計畫變更或裁撤,無法容納現有役男 12/10 11:58
9F:→ rexlon:四、未依第六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繳納研究發展費。 12/10 11:59
10F:→ rexlon:所以沒被裁是老闆的良心 祝大家都有個好公司 12/10 12:01
11F:推 kage01:這跟本都是站在公司面的法令.. 12/10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