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ggo (救急Buy!!)
看板DIRDS
標題[資訊] 第三階段課稅問題
時間Fri Nov 14 18:24:46 2008
今天收到役政署的e-mail
內容如下:
各研發替代役役男,您好:
說明:
1.依據財政部97年10月31日台財稅字第09700478550號函辦理。
2.財政部表示:第三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與用人單位具雇傭關係,其薪資依勞雇雙方契
約約定,與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自政府領取法定薪餉
,尚屬有別,是第三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自用人單位領取之薪資,用人單位於給付時,
應依規定辦理扣繳。
所以第三階段開始的薪水會先扣繳課稅
第一.二階段免稅囉!
那第一.二階段補齊的薪資(獎金)
需要報稅嗎&有人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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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45.130
1F:推 koru:補齊其實是只能作不能說的 如果跑去問應該會造成麻煩 11/14 18:42
2F:推 ab721127:我最近領的補齊的獎金都已經先被預扣稅了...囧 11/14 18:47
3F:→ yunggo:補齊的部份是算獎金.會先扣稅對吧 11/14 21:53
4F:→ yunggo:那就不用報稅了 11/14 21:54
5F:→ ab721127:不是要報稅才能退稅嗎?算一下年收入應該也是不用繳稅XD 11/14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