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an1027 ()
看板DIRDS
標題Re: [回役] 研發替代役回役資訊
時間Sun Oct 5 03:24:06 2008
抱歉,前文吃光,以下是我上禮拜跟替代役的督察聊完的結果
所以我寫了一封信去投訴,我先申明,我其實並沒有一定要走,
想說如果真的不能走,當然也是乖乖當三年,畢竟這是該還的,
只是覺得不合理本來就要改,以下是我投訴信件內容,訴說對象為專案辦公室的專員:
嗚呼哀哉,什麼叫做不能因為個人自由意志而回去服替代役,或是轉調????
某天下午,因為我寄出一封給內政部長的信件,
而內政部役政署的督察打來氣衝衝的說了很多話,
他說把三年當作一種磨練,給公司一個機會,好好做.........
最後我發覺他的話語中完全不可能有像我因為是專長不符現在工作而
想轉一般替代役的可能,當下問他說:如果我累計七天不上班,
是不是就回一般替代役了??他說:有期徒刑兩年!
我想問:那位督察是誰?? 有期徒刑兩年是確有此事嘛? 還是他嚇唬我
國防役有回役制度,一通電話左少校就會幫你,左少校他的行為不對嘛????
為什麼國防部允許他如此做,是因為他們沒有法源基礎所以他們可以胡來??
我想不是,台灣的價值,在於民主,我們是一群熱血青年,
我們以不同方式來盡我們的義務,當發覺這個公司所分派的工作或者是公司的工作性質
跟我的專長差異太大,我不想浪費三年來抹煞我六年的研究所生涯所學,
卻得到"為了讓這制度正常運作,所以不能因為你想回服一般替代役就放你走",
這制度還有民主可言嘛?好像我被騙進來三年卻出不去,
沒有給一個剛出社會的年輕人一個機會。
公司做什麼我們沒進去了解個一兩個月會知道嗎??一個論文專題不找資料一兩個月
會知道他的道理嘛?
那位督察卻說想跟我們研發副總討論要他給我一個跟我專長符合的題目作,
這件事說出去真是讓人看傻眼,這是我們研發替代役的督察??????
公司會為了你而給我這樣的題目??????你們不管怎樣就一定要我綁在公司三年就是了??????
如果在公司好好做,即使我的專長不符,但是公司待遇不錯,
有潛力,升遷管道正常,內部福利OK,我當然會好好做,因為這地方有發展,反之呢?????
我不想當烈士,只求你們提出行政法條,交給立法院,
針對個人意志問題作出處理,我不希望那位督察再打來對我說話那麼兇,
我不是兵,也不是死老百姓,我是出身至民主的國家,那個地方叫台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58.165
1F:推 yunggo:有期徒刑是真的 替代役實施條例 52條 10/05 09:13
2F:→ yunggo:我想研發役得有機會都要把法規看熟 10/05 09:14
5F:推 u712121:我覺得違反哪一條規定都是不好的,畢竟會留下來紀錄 10/05 09:52
6F:→ u712121:但目前內政部沒有不適任主動回役的設計 10/05 09:54
7F:→ u712121:擺明就是要綁我們三年,更何況他們還有錢收 10/05 09:54
8F:→ newlly:這太扯了 真的會有公司 沒進去說一套 進去又是一套 10/05 09:55
9F:→ u712121:「把三年當作一種磨練,給公司一個機會,好好做......」 10/05 09:56
10F:→ newlly:之前有回役公司都敢凹你了 沒有還得了 10/05 09:56
11F:→ u712121:那請問誰給不適任而天天壓力大的役男機會 10/05 09:57
12F:→ u712121:而且公司怎麼可能為了你一個人,特別弄符合你的專題 10/05 09:58
13F:→ u712121:到底是適才適所,還是內政部凹用人單位跟役男 10/05 09:59
14F:→ sheng0928:第七章-罰則-第52條 替代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之替代役職 10/05 10:20
15F:→ sheng0928:役、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5 10:21
16F:→ sheng0928:、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10/05 10:21
17F:→ sheng0928:沒想到真的已有行政法條了 10/05 10:26
18F:→ luan1027:二十萬給了,就能回去當一般役囉???但我們是研發替代役 10/05 10:27
19F:→ luan1027:如果我們也遵守替代役法條 那我直接去當不是更合法 10/05 10:27
20F:→ sheng0928:第53條 一般替代役役男與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 10/05 10:28
21F:→ luan1027:研發替代役有自己的法條,不夠用來管役男,還搬出替代役 10/05 10:28
22F:→ sheng0928:違抗監督長官之勤務命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5 10:29
23F:→ luan1027:請問喔 這條文需要立法院通過嘛???? 10/05 10:30
24F:→ sheng0928:、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這條更硬 10/05 10:30
25F:推 yunggo:研發替代役的只是子法~母法是替代役實施條例~本來就有 10/05 10:30
26F:→ yunggo:這些條文早就都是立法院通過了~而且是刑罰~不是行政罰 10/05 10:31
27F:→ yunggo:一般替代役跟研發替代役都是替代役母法都是一樣的 10/05 10:32
28F:→ sheng0928:替代役實施條例 (民國96年01月24日修正) 10/05 10:33
29F:→ yunggo:刑罰會留下前科喔~跟違反交通規則開罰單不一樣喔 10/05 10:34
30F:→ luan1027:看來還要在想想其他的辦法了 10/05 10:34
31F:→ yunggo:因為96年那一次修正研發替代役才有法源依據 10/05 10:34
32F:→ yunggo:我想還是找立委修法加一個退場條款.然後溯及既往吧 10/05 10:35
33F:→ sheng0928:今天才算真正瞭解研替役的缺點 比起國防役 錢少規定又多 10/05 10:36
34F:→ yunggo:照現在的法...除非公司倒你很難如願脫身 10/05 10:37
35F:→ yunggo:我推樓上的說法.還有不能出國拉.我覺得順利當完才會覺得 10/05 10:38
36F:→ yunggo:研發替代役得好.在當完之前.沒一件事是好的 10/05 10:38
37F:→ yunggo:3T&4T~還有機會選擇~如果不想當了不要入伍就可以了 10/05 10:39
38F:→ sheng0928:單純認定它是國防役變體而申請的人真是虧大了 10/05 10:39
39F:→ luan1027:如果研發部被解散 是不是也有機會轉調啊?還是一定要公司 10/05 10:40
40F:→ yunggo:由公司或是役政署協調轉調.但通常你回一般替代役機會就增加 10/05 10:40
41F:→ yunggo:因為那時候你有很大的權利不接受轉調 10/05 10:42
42F:→ luan1027:如果被調部門不是研發呢??有機會提出嘛?? 10/05 10:44
43F:→ sheng0928:它們簡直是不同的役別了 還沒加入研替役的人要m這篇 10/05 10:44
44F:推 yunggo:如果調部門~你可以跟公司反應你不接受~然後問一下役政署 10/05 10:45
45F:→ yunggo:然後問問看~通常你被公司解職~責任公司也要扛 10/05 10:48
46F:→ yunggo:我是4T的最近在準備高普考.也問了考是否上可以回去當一般的 10/05 10:49
47F:→ yunggo:她也是告訴我跟你一樣的說法 10/05 10:50
48F:→ yunggo:就是不能自己選擇回去~必須是你或公司違反規定才可以 10/05 10:51
49F:→ yunggo:而你本人違反規定會判刑.公司則是被減名額或停招. 10/05 10:52
50F:→ yunggo:比起來公司比較能夠承受的起 10/05 10:53
51F:→ luan1027:兩方的都是超硬的 分明就是進去不讓你出來 10/05 10:53
52F:→ luan1027:然後讓社會大眾覺得 內政部一政署好利害 大家都做滿 10/05 10:54
53F:→ luan1027:給大家一個訊息,台北的專案辦公室,分機213林小姐 10/05 10:56
54F:→ luan1027:他聽我說完我的苦水後,他覺得我可以試看看 提出轉調 10/05 10:57
55F:→ luan1027:當然苦水不是上面文章,是專長問題跟工作內容 10/05 10:58
56F:→ luan1027:他建議我把轉調書寫好,寄去南投中興新村 役政署 10/05 10:59
57F:→ luan1027:但是 阿不就是寄去那個督察那裡,原本以為是屬光 10/05 11:00
58F:→ luan1027:確是林小姐害我空歡喜一場,她的說法目前沒人說過 10/05 11:01
59F:→ luan1027:所以問別人都是回你不能,不能 10/05 11:02
60F:→ luan1027:要轉調,符合條件最後還是跟回去當一般替代役一樣的原因X 10/05 11:03
61F:→ luan1027:但林小姐跟我說 希望我把我的博士論文paper提出, 10/05 11:05
62F:→ luan1027:和進公司到現在的工作內容(我二月已經進公司) 10/05 11:05
63F:→ luan1027:BUT 這說法被督察打槍............................... 10/05 11:06
64F:→ d8916780:"內政部役政署好利害 大家都做滿" 真的實現的話 10/05 11:07
65F:→ luan1027:所以,找另外的辦法吧,個位同志,我已經試兩三種了方法 10/05 11:08
66F:→ d8916780:對國家社會而言 研發役真的會是充分運用資源的法條 10/05 11:10
67F:→ luan1027:期待其他人提出可行方式,希望不要有人壯烈被犧牲啊 10/05 11:12
68F:→ d8916780:所以再建議欲申請的學弟們 考慮清楚並瞭解利弊後再做決定 10/05 11:17
69F:→ d8916780:現實的來說 回役過程浪費的也是自己寶貴的光陰 10/05 11:19
70F:→ d8916780:如有可能回役的心態欲加入研發役者 不建議再投入 10/05 11:23
71F:→ d8916780:去年的國防役已成名符其實的"末代國防役"了 10/05 11:25
72F:推 ycnzj:找記者?找民代?感覺這樣比較有用,這社會有權力的人最大Orz 10/05 20:35
73F:推 ycnzj:不過話說 撐過第二階段 就只適用子法規定吧 還會拘役兩年? 10/05 20:47
74F:推 ycnzj:所有役男應該都要正視這個問題才對 怎麼很少人回文推文@@ 10/05 20:50
75F:→ ycnzj:這問題其實很嚴重 大家好像都只在乎當一個月的兵很爽而已>< 10/05 20:51
76F:推 ycnzj:還是請高手寫一封制式信 然後大家一起投書 可能有一點效果 10/05 21:02
77F:推 yunggo:只要是替代役母子法其實都適用管理.還是要有個強者擬信 10/05 21:10
78F:→ yunggo:串連寄出.最近才聽廣播說.多一種當兵的選擇. 10/05 21:11
79F:→ yunggo:沒想到當了之後連回去當一般替代役的選擇都沒有 10/05 21:11
80F:推 yunggo:我覺得出國的規定也不合理.法規似乎有欠周延 10/05 21:14
81F:推 u712121:這個問題真的很嚴重,如果大家都等到想回役了,再來投訴 10/05 21:25
82F:→ u712121:大家也都知道我們政府的辦事效率,保證是拖字訣 10/05 21:26
83F:→ u712121:而且等制度建好了,我們辦手續還再一段時間,真的拖不得 10/05 21:29
84F:推 newlly:1234梯的 一起來吧 10/05 21:52
85F:→ GHL1984:是丫 等大家都進公司了 想起這問題的人才會慢慢增加… 10/05 21:55
86F:推 scdstar:可是53條上不是"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那不就是在成功嶺 10/10 02:32
87F:→ scdstar:那第二三階段(服務公司)應該不算吧?!有人要去問清楚嗎?! 10/10 02:33
88F:→ scdstar:還是有懂法律的大大可以解答一下?! 10/10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