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lypell (pell)
看板DIRDS
標題Re: 『服務契約』?
時間Mon Jun 30 20:59:06 2008
第二階段服役期間之加班費發給,依研發替代役役男之月薪俸計算其加班費。
但其月薪俸低於勞動基準法之基本工資時,依勞動基準法之基本工資計算,加
班費由甲方負擔。
我看到這個時候整個很傻眼
我是看在公司有加班費的份上 很高興同意要去上班的
結果第二階段居然按照18520的月薪資來算加班費 整個就很無言
^^^^^修正 公司說用3xxxx的金額來算
※ 引述《adabob (@.@")》之銘言:
: 用人單位可以一次將所有第一次員額核配錄取役男簽訂『服務契約』或依各梯次錄取役男分批簽訂『服務契約』後,請將與役男簽訂『服務契約』(一式三份中其中一份)、錄取名冊(全部/分梯次列印)及函文一併郵寄至內政部役政署備查(地址:54071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建議用人單位一次將單位錄取役男簽訂書面契約後,一併函報完成)
: 請問一下我們要如何和錄取的公司簽 『服務契約』 這個表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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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114.63
1F:推 ab721127:大家的服務契約難道都不一樣阿@@..為啥我的上面沒寫到這 06/30 21:27
2F:推 kewang:服務契約有一個公版的範本 其他的是看各公司來修改 06/30 23:25
※ 編輯: onlypell 來自: 140.127.114.63 (07/15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