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kuo (@Germany)
看板DIRDS
標題[回役] 關於研發替代役回役役期
時間Mon Jun 23 17:12:03 2008
關於研發替代役的回役 我有點好奇想問一下
根據規定是要到單位工作滿一年後 所待的時間才能折抵1/4役期
那回役之後 應服的時間是算專長申請的替代役 還是體位申請的替代役呢?
舉例來說 假設我進公司一年4個月 發現根主管不合 或是其他問題想回役
那我可以折抵四個月的役期,加上新訓的一個月 總共是五個月
那我剩下的役期是11-5 = 6個月呢 還是 13-5= 8個月??
總是要先未雨綢繆一下嘛XD 希望知道的人能回答小弟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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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9.13.72.169
1F:推 james725:看體位 本來是替代役體位就是6個月 否則8個月 06/23 17:51
2F:推 yunggo:那4個月不是只能折抵1/4?所以不是1+4=5吧.. 06/23 22:22
3F:推 chabear:他應該是算 1年(12個月)+4月=16-> 16*1/4=4個月吧~ 06/24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