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bbs (岩石的家)
看板DIRDS
標題Re: 公務員考試
時間Wed Apr 4 17:09:29 2007
可以了,今年已經修法可以保留了
<<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47&ctNode=1365
第三條
本法第二條第三項所稱服兵役,指正額錄取人員於分配訓練期滿
成積及格之分發任用前,依兵役法服法定役役期尚未屆滿
或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士)官服務期間尚未屆滿,
繳有證明者。
所稱進修碩士、博士,指正額錄取人員於分配訓練期滿
成績及格之分發任用前,修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
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碩士班、博士班
尚未取得學位繳有證明者。
所稱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
指正額錄取人員於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之分發任用前,
患有疾病、懷孕、生產或父母病危繳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證明,
或有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繳有證明者。
※ 引述《yyyyyes (宅男工程師?!)》之銘言:
: 公務員考試,如果你是服役中,可以保留考上的資格
: 我是國防訓儲的身分,算是服役中嗎?
: 有沒有人有經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10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