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1004 (迷惘)
看板DIRDS
標題Re: [役政] 國防役男 轉免/替代役流程
時間Mon Mar 19 01:15:55 2007
※ 引述《TkuCourse (愛上高爾夫球...)》之銘言:
: 最近終於把這整個流程給弄懂了
: 我自己是70年次的役男, 所以只有替乙才可以服12天補充兵
: 1.可於工作中同時至國防部指定醫院進行檢查(三軍總醫院、台大醫院、
: 台大榮總、台中榮總、成大醫院、高雄榮總、花蓮慈濟)
請問該檢查是一般門診檢查即可還是需要兵役複檢程序?
: 2.申請診斷證明書(2份即可)
請問該診斷證明書需要兵役用證明嗎?還是一般醫生證明即可?
謝謝指教...
: 3.至各地團管部辦理體位變更 (帶診斷證明/預官適任證書/身份證件..忘了還有啥)
: 4.團管部會幫你跟後備司令部辦理體位變更 過了就會發公文給你(沒過我就不知道了)
: 5.收到公文後就可以持該份公文 跟診斷證明還有切結書(放棄國防役身份)
: 6.公司會幫你跟國防部人事室 申請國防役男註銷的手續
: 7.註銷成功後 國防部人事室會發公文給自己的公司 副本到後備司令部跟縣市政府
: 8.此時你已經不是國防役男了(公文上寫說根據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1條第1項第3款
: 需轉服替代役)
: 9.副本送到後備司令部時, 會幫你轉給你所屬的團管部
: 10.團管部收到上述第7點公文時, 會幫你送文給 北/中/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申請同意
: 11.如果地區後備指揮部同意後, 所屬的團管部就會幫你送資料到所屬的鄉鎮市公所
: 進行替代役男招集的作業
: 12.鄉鎮市公所抓你去當12天 or 抵免役期 (我現在還沒跑到這裡)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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