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thyann (搬家大出清~(請進))
看板DIRDS
標題哇咧!!薪水問題....
時間Tue Nov 7 01:44:17 2006
我的男友是國防役役男~
10月結訓後他到台北的公司上班~
當初他去面試時的主管與他面談時說好薪水是4XXXX元~
他10/23開始上班,現在11月初了,
上星期薪水發下來領到8700元(10/23~10/31共7天)
薪資明細單裡的底薪居然變成28200元。
後來他去問當初面試的主管,那位主管卻回答:「試用期間薪水是這樣沒錯!」
但是他去面試時並沒有提到有試用期這件事,現在忽然有一種受騙感覺,他有
問公司服國防役的學長們,學長們新進公司時也都沒有試用期這件事。
我則覺得很奇怪,通常去上班領薪水一開始都是拿當初所約定的薪水,怎麼會
有企業主不給當初約定的薪水而且還少了1萬多,這因該是很明顯被凹了吧?
請問各位大大們有啥法令或方法可以討回應得之薪資呢?謝謝(^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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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80.204
※ 編輯: kathyann 來自: 59.112.80.204 (11/07 01:48)
※ 編輯: kathyann 來自: 59.112.80.204 (11/07 01:48)
1F:推 hivic:8700/7*30=378XX 11/07 01:50
2F:→ hivic:勞退新制後很多都把底薪壓很低..然後再靠其他明目加到4萬 11/07 01:52
3F:→ flyingfinn:國防役應該沒有所謂的適用期吧 11/07 07:58
4F:推 fumin:建議再和HR確認一次,也許是主管說錯,底薪本來就是如此 11/07 08:08
5F:推 weiran:工研院國防役也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我也是進來才知道的~:p 11/07 08:22
6F:→ weiran:三個月後還要交一個報告呢~~~ 就是這三個月的研究成果 11/07 08:23
7F:→ wisehuang:感覺被騙了 試用期薪水不應該比較少才對 11/08 09:29
8F:推 lunlun9995:如果公司不錯就別為了三個月的試用期期薪水跟自己過不ꔠ 11/08 14:35
9F:推 otn:我也是有試用期阿 只是期滿會加不到一千塊錢 11/10 19:45
10F:→ otn:差一萬太扯了 11/10 19:45
11F:噓 frward:不爽回去當兵就好了啊 哪來那麼多抱怨 無聊 !!! 11/11 02:36
12F:推 anasou:國防役沒試用期 起碼我的公司是這樣 當初合約有底薪明目 11/11 10:00
13F:→ anasou:合約上面底薪是四萬多 所以去問看看吧 11/11 10:01
14F:推 sakai5:國防役有試用期的用意是何在呢?不滿意可以退貨嘛? 11/11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