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eesky (呆仔)
看板QueerHabit
標題[行為] 遮傷口
時間Thu Jun 3 22:38:32 2010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也不知道為什麼
只要受傷能遮我就會遮
而且能遮到讓人看不出我有受傷最好
除非是嚴重到要裹石膏那種遮不起來的
傷口在手上就穿長袖或外套
如果傷口在手掌甚至手指
還會特地穿袖子比較長的外套遮住
就算天氣在熱也一樣
如果傷口在腳上
褲子能遮的就遮
如果在腳掌或腳趾
會穿襪子在穿包鞋
甚至因為這個習慣,我買鞋會買大一點的
我自己覺得最絕的是之前傷在脖子
為了遮傷口,把頭髮放下來
沒事還會確定頭髮真的遮在傷口上
我雖然是長頭髮,但基本上除了洗澡很少把頭髮放下來
(這算另一種怪癖嗎?)
比較不方便就是衣服上會有藥味
搞得我要常常洗衣服
其他的話
應該是上台北唸書之後
如果腳受傷又要搭公車或捷運
沒位子就必須硬撐(路程長一點得話)
就必須硬撐
ps.我今天會來po就是因為我最近出了一點小車禍,有傷再膝蓋
上學搭公車常常會沒位子
被室友一句話說:誰叫你沒事把傷口遮起來,才會沒人讓位給你
我才想到:這應該算怪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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